“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专刊 (57)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2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安康公安简报

 

“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专刊 (57

 

镇坪县公安局接受监督抓整改 规范着装树形象

47,市局整顿办接到一封群众来信,信中反映镇坪县公安局民警上班期间不穿警服,给办事群众带来诸多不便的问题。市局整顿办领导非常重视,当即将该件传发镇坪县公安局,要求该局严格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切实抓好民警工作时间着装问题,树立公安队伍威严、文明形象。

接到市局整顿办批件后,镇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党委会议进行研究。为进一步巩固教育整顿成果,规范公安机关内部管理,树立镇坪公安良好形象,该局虚心接受群众意见,并制定了三条具体措施加强民警着装管理。

限时着装全体民警在工作期间(除民警外出侦查办案按需要着装外),必须着执勤服(佩戴扣式软质简章和软质警号、胸徽);参加训练时,着作训服;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活动时,除主管(主办)单位另有规定外,着常服。

二是规范着装民警着装时,应当按照规定配套穿着,不同制式警服不得混穿,警服与便装不得混穿。警服内着非制式服装时,不得外露。应当穿制式皮鞋、胶鞋或者其他黑色皮鞋。

三是严格管理。要求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严格管理,各级领导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带头规范着装,做好表率;纪检、政工、督察要加大督查检查工作力度,凡发现有民警在工作期间未按规定着装的,惩扣当事人50元,部门负责人20元(部门负责人组织学习本通知并对民警着装进行了要求,民警仍不执行的予以严惩,惩扣100元,可免予处罚部门负责人。惩扣资金在年底执勤津贴中扣除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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