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
集中开展清查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公安局、分局,恒口示范区公安局:
现将《安康市公安局集中开展清查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康市公安局
安康市公安局集中开展清查收缴 管制刀具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为推进“2014年秦剑”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整治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对管制刀具的管理,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稳定,按照省厅“扫除行动”部署要求,市公安局决定自现在起至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专项整治与专案侦办、动态查控与源头治理相结合,采取拉网排查、巡逻盘查、锁定追查等方式,对重点区域、场所、部位、路段和人员实施动态查控,依法严厉打击整治非法制贩、携带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市局成立全市清查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雷绍明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李宏团 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 王 鹏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 周长江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政委 成 员:康 健 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 杨 伦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 王朝辉 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支队长 马钦珏 市公安局技侦支队支队长 曹健康 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 杨 斌 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支队长 李劲强 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副支队长 张 祺 市公安局特警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治安支队,治安支队支队长李宏团兼任办公室主任,治安大队大队长姚远、刑警支队综合科科长徐以勤任副主任,治安大队民警钟华、李猛为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电话(传真):0915——2298981。各县分局也要成立专门机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重点 结合“秦剑行动”、“缉枪治爆”、“扫除行动”,本次清查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治理行动要集中开展“四个严查”、建立“四项机制”。 (一)开展“四个严查”: 1、严查管制刀具生产、销售企业。按照《公安部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对管制刀具实行“许可销售、实名购买、流向登记”管制措施。对辖区内所有生产、销售刀具的企业落实生产备案、销售登记制度,实行“三禁止两报告”制度(即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和未成年人等三类人员禁售,对行为异常、精神异常人员购买管制刀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逐一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对不按规定登记备案、不按规定建立购销登记制度、向不符合配带使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销售管制刀具的依法责令整改,没收制造销售的管制刀具,情节严重的商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严查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行为。加强对学校周边、外来人员聚居区、风景旅游区、小商品批发市场、商场、夜市、网吧、歌厅、银行、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部位的巡逻检查,加大对上访人员、精神异常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社会闲散人员等重点人员的盘查力度,对其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开包检查,彻底收缴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非法贩卖、持有管制刀具人员,要一律查明真实身份,逐一列为重点人员录入大情报平台纳入管控视线,加强与旅馆业、出租房屋、娱乐场所、网吧等管理系统信息的比对碰撞,掌握动态轨迹,提升管控能力。 3、严查销售贩运渠道。从批发、零售、运输等环节深挖制造源头和流通渠道。对本地有非法制贩嫌疑的,对其加工车间、存货仓库、经营店面、销售柜台、居住地等可疑部位,进行细查深挖,彻底追缴、摧毁;对于外省市流入的,要上报市局专项办予以协调查处,彻底切断流入源头。加强对物流、寄递服务企业的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开包验视、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对托运、寄递管制刀具的安检查控。加强公安检查站查控,加大对可疑人员、物品、车辆的盘查力度,严查非法携带、托运管制刀具行为,严防非法管制刀具流出辖区。 同时,各警种要加大网上非法制贩管制刀具的追查追缴。治安部门要加大对行业场所及公共聚集场所的检查力度,加强对重点人员特别是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的管控,防止危害社会治安事件发生。网安部门要加大对拍卖网站、军用品电子商铺、论坛、QQ群、聊天室等网上重点部位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删除非法制贩管制刀具信息。刑侦部门要梳理涉嫌利用网络、手机短信非法贩卖线索,逐一落地核查,逐案经营侦办,搜集固定证据,彻查源头窝点,依法从严惩处。国保部门要加强网上动态性、行动性情报搜集研判,密切关注涉疆信息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置。交警部门要在日常交通管理中发现、查处非法携带、运输管制刀具的行为。巡特警部门要在社会面管控及夜间盘查中发现携带管制刀具的案件。 4、严查严打涉及管制刀具等违法犯罪。要坚持清查收缴与打击并重,对行动中发现的非法贩卖案件、线索,要坚持发现一起、彻查一起、惩处一起。对持管制刀具寻衅滋事、抢劫、杀人等犯罪行为,要严厉查处、严厉打击;对情节严重的特别是组织者、挑头闹事者和有多次违法的,坚持依法从严处理;对非法携带、贩卖的管制刀具,要一律予以依法收缴;对非法制贩管制刀具的黑窝点、黑作坊坚决予以取缔,构成非法经营罪的,要一律立案侦办。同时,对收缴管制刀具来源要一追到底,查明供货源头、运送渠道,对涉及物流、寄递企业违规运送的,要商请有关主管部门逐一倒查相关企业及人员的责任,依法严肃处理。 (二)建立“四个机制”: 1、建立多警联勤联合执法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管制刀具的销售、储存、携带等环节,开展联合检查,充分发挥治安、网安、刑警、交警、巡特警的合作优势,严厉打击非法制造、贩卖、携带管制刀具违法犯罪活动, 2、建立部门联动协商机制。会同综治、工商、质检等部门对辖区所有产销刀具的加工企业及商户进行联合清理整治,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建立部门联动协商机制,形成清查收缴管制刀具专项治理的合力。 3. 建立情报共享机制。加强与交通运输、邮政、快递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完善情况通报、会商研判、线索转递、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 4. 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加强日常巡逻、检查、防控,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切实把管制刀具清查收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管制刀具管理是一项事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作,各县分局尤其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管制刀具对社会安全稳定的严重危害性,切实增强做好管制刀具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认真履行职责,把管制刀具管理工作抓紧抓好,坚决遏制涉刀案件的发生。 2、把握政策法律,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工作中要把握好民族政策,严格规范执法,统一执法尺度,查处的涉疆、涉藏人员要及时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避免因处置不当引发其它事件。 3、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挂图、集中展示典型案例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使广大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管制刀具的社会危害性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做到不购买、不携带、不使用,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遵守法律的自觉性。要加大对学生的法制宣传和教育,组织开展有针对性地“禁止刀具进校园”的法制宣传活动,各派出所要组织开展“法制课堂”活动,教育广大在校学生自觉抵制持有、携带刀具的不良行为。 4、加大督导力度,严格考核奖惩。各县分局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市局将在专项行动结束后对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对组织不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要责令补课,并在全市通报批评。 各县区专项办要于 附:1. 公安部关于印发《管制刀具认定标准》的通知 公通字(2007)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