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常吹勤俭“廉政风” 严施问责“紧箍咒”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09日 来源:镇坪县公安局 【字体:

 

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党委“十项规定”出台以来,镇坪县公安局党委强化工作举措,狠抓队伍纪律作风养成,常吹勤俭“廉政风”,严施问责“紧箍咒”,不断促进了全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的根本好转。

    一、拓宽廉政教育形式,强化教育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筑牢思想防线。该局党委通过每周三政治理论学习例会、党委会议、“一把手”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全县公安机关广大民警深入学习贯彻市县纪委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廉政准则》、十八大报告等相关内容,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同时,组织全体民警观看廉政教育警示片,用真实的、具有强烈触动作用的违法违纪案例教育民警,增强近距离警示效果。二是签订廉政承诺书,强化责任意识。党委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全体民警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明确了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职责,并将履行承诺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范围。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增强教育针对性。局党委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为契机,加强对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管理,通过定期不定期地开展领导干部同分管部门民警警示教育廉政谈话,对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进一步增强廉洁从警的意识,打好廉政“预防针”,筑牢廉政思想防线。

    二、强化廉政制度机制,规范从警行为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加强民主决策。局党委班子带领全体民警在管理实践过程中积极探索,积累经验,认真总结,制定完善了《镇坪县公安局政治理论学习制度》、《镇坪县公安局考勤考核制度》、《镇坪县公安局值班备勤制度》、《镇坪县公安局接处警行为规范》、《镇坪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镇坪县公安局警车管理办法》、《镇坪县公安局公务接待规定》等相关管理制度,形成了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管理机制。凡涉及人员调配、项目招标、大额度资金开支等重大事项,必须经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人员集体研究决定。二是强化制度执行,架起廉洁自律“高压线”。要求各部门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和不廉洁行为,自觉做到一身清正,拒腐蚀永不沾;紧紧围绕“人、车、财、酒、赌”等关键环节,重点抓住易发生的“酒、车、赌”等问题,严格车辆管理,非公务活动严禁开公车,切实把好严禁酒后驾车关,做好预防工作,并严禁着警服到公共场所饮酒,及时发现存在的隐患、苗头,积极做好预防和整改工作,以此架起廉洁自律“高压线”。三是健全考核机制,提升工作作风。局党委制定下发《镇坪县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和《镇坪县公安局年度综合目标考核评分细则》,从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核,实行百分量化。考核结果纳入年度考核,作为衡量各部门、各民警的重要依据和考察科室负责人及全体民警的重要内容,从而进一步提升了全体民警的工作作风。

    三、强化跟踪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

    一是注重综合督察督导。以治庸问责为抓手,布建纪检督察检查网络,关“后门”,看“前门”,对队伍执法服务和内部管理不间断的加强检查监督;纪检监察室会同警务保障室,对曾家、牛头店、钟宝、曙坪4个派出所6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重大节假日期间,组织了暗访督察组,在全局各部门、餐饮娱乐场所进行了暗访督察检查。二是健全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对全体民警岗位腐败风险进行评估防控,建立工作台账;对民警违纪违规等情况,每月详细登记,纳入绩效考核和个人档案。三是加强工作督促检查。去年以来,共围绕全县公安中心工作和重大警务部署组织开展集中督察检查107次,对基层所队6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领导干部任职期内经济责任审计,核查信访4件,发现整改各类问题30个,给予行政警告处分1人,责令纠错1人,诫勉督导3人,警示提醒3人,停止执行职务1人。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