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扎紧制度篱笆 规范民警行为

发布时间:2014年09月18日 来源:汉滨公安分局 【字体:

 

日前,安康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监察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对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规范自身行为又提出了新的要求。汉滨分局对此高度重视,把看齐标准、整改到位、长效运行作为一项工作目标,结合正在开展的群教活动,从小事入手,从细节做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领会准确、执行到位、取得显著效果。

一、认真学习领会。《暂行规定》出台后,分局党委立即召开专题会议,首先带头进行了“辣味十足”的对照检查并对全局学习贯彻规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局党委要求全局各支部要紧密结合当下开展的群教活动,组织民警进行学习讨论,特别是要重点学习操办婚丧事宜的“九个严禁”,确保精神传达到位。同时,分局群教办发出通知,要求每一位民警在撰写个人材料时必须参照《暂行规定》进行剖析检查,实事求是,找准问题、看清差距、明确整改方向。

二、强化监督整改。针对超标接待、公车私用、缺勤溜岗、大办婚丧嫁娶等目前普遍存在的问题,全局进行了细致梳理,要求党委成员对各自分管部门进行督促整改,全体民警令行禁止。同时,局纪检督察部门按照市区纪检部门的要求,不定时在全局范围内对迟到早退、溜岗闲聊、网上购物炒股和私自外出等行为进行明察暗访。另一方面,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24小时接受媒体和群众的举报,使民警自觉遵守规定要求,不越红线、不创禁区。

三、严格执行规定。为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分局纪委下发了专门通知对《暂行规定》进行细致的解读,要求民警操办婚丧事宜,必须按照管理隶属关系,履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对不按规定报备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对违规操办造成重大影响的,将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同时也将追究相关所队室负责人和党委成员的领导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局党委的要求,局规范办参照《暂行规定》相关内容,编写制定了《汉滨分局民警言行规范》和《汉滨分局民警纪律规范》,并收录至《机关事务管理规范》。下一步,随着汉滨分局《两个规范》的正式推出,全局民警的日常言行和操守在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得以规范,长效运作,不再出现喊口号、走过场的一阵风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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