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赴疆学习民警刘鹏涛获省厅通报表彰

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近日,省公安厅发出表彰通报,对旬阳县局抽派赴新疆喀什维吾尔族语培训班学习的学员刘鹏涛予以通报表彰,这是30名学员中唯一一人受到省厅表彰。

通报指出,喀什维吾尔语培训班开班一个月以来,全体参训民警忠于职守、刻苦学习、不怕困难、忘我奉献,集体展示了我省公安民警良好的精神风貌。特别是安康市旬阳县公安局蜀河派出所副所长刘鹏涛同志,充分发挥党员民警的模范带头作用,坚持把完成省厅党委交付的光荣任务置于首位,克服妻子即将临产、父母无人照顾等实际困难,全身心投入到学习训练之中,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人民警察忠于职守、无私奉献的可贵品质。为弘扬先进、激励斗志,经省厅政治部研究,决定给刘鹏涛同志记嘉奖一次,并予以通报表彰。

省厅希望喀什维吾尔语培训班全体参训学员以刘鹏涛同志为榜样,勇于作为、敢于担当、勤于学习、无私奉献,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以赴落实好省厅党委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要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从全局角度和战略高度来认识省厅举办维吾尔语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坚决完成各项学习训练任务。要主动克服困难,“自古忠孝难两全”。在工作大局和家庭困难产生矛盾时,要以共产党员的党性修养和人民警察的职业操守做出明确选择,旗帜鲜明地把完成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任务放在首位。要全力完成任务。要结合工作实践、瞄准自身弱项、突出学习重点,把全部精力集中到学习训练之中。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善始善终、善作善成,真正练好本领,做一名合格的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为陕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自己的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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