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警务专刊(第2013092期)平利: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平利:通过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今年以来,平利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全面推进同步录音录像升级改造工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法规范化工作,取到了明显的效果。

一、加大投资力度,确保设备保障到位

县局党委高度重视同步录音录像工作,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升级改造工作纳入2013年执法质量考核范畴。在今年开展的“执法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大排查大整改”专项整治活动中,经梳理排查,一线办案单位普遍存在监控探头损坏、监控影像丢失等问题,县局根据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决定升级全局讯(询)问室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标准,在建设前,县局组织法制、刑侦部门负责人前往兄弟单位观摩学习先进经验,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入资金60余万元,建设了县局办案指挥监督室,购买了7套配置最新的高清审讯系统,该系统能采用200万数字高清摄像头,全程同步高清录音录像和同步刻录光盘,自带电子审讯系统,极大程度地方便了民警执法办案。为将派出所执法场所声画同步传输至县局指挥监督室,我局采用独立传输线路,实现了对执法行为全方位、全流程、全过程的实时记载、监督、管理,有效杜绝了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发生。

二、加强督导检查, 规范录音录像资料管理

为有效解决视听资料存储量较大,不便于保存等问题,县局要求各单位对视听资料的管理必须实现专人专机管理,每天将接处警的视频、执法办案场所内的视频资料、同步录音录像资料进行整理,一周内刻录成光盘,同时做好电子备份,保存在专用电脑中,通过年月日加警情或嫌疑人名称的方式进行命名,更加有利于查找。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资料不全、录音录像效果不清等问题,县局从纪委、法制等部门抽调专人组织检查小组,每月不定时到各执法单位,通过随机抽查的方式,对视听资料的管理进行督导检查,现场反馈存在的问题,限期督导整改,确保不留隐患死角。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确保刚性执行

县局严格按照《刑诉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全部实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另外,法制大队在案件审核过程中,要求各办案单位必须携带同步录音录像光盘到法制大队把关审核,视听资料要规范,声音、图像要清晰,否则法制大队、局领导一律不予审核。为保证同步录音录像工作顺利进行,该局今年已组织召开业务培训会3次,对视听资料的存储、记录仪的使用、高清审讯系统的使用等进行了专门培训,确保一线执法民警均能熟练、规范地使用和操作同步录音录像设备,保证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作为一项铁的纪律来强制入轨、贯彻执行。

自推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以来,办案民警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及时固定证据,切实提高了民警自我规范、自我约束的法制意识,有效减少了涉法信访、投诉案件的发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及民警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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