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开展“作风建设月”活动 严格规范队伍管理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岚皋县委2015年全县“作风建设月”活动相关要求部署,岚皋县公安局党委快速响应,决定于2015年1月在全局开展以“巩固群教活动成果、推动作风形象持续好转、促进作风建设新常态”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月”活动,2014年12月30日,该局召开全体在职在编民警、工勤、文职、协勤人员视频会议,专题安排部署“作风建设月”活动,采取多项措施,全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进一步严格、规范队伍管理。

    该局成立了领导小组,印发了《岚皋县公安局2015年“作风建设月”活动实施方案》,持续深入抓好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等纪律要求、“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后续整改、党员干部与群众多见面常联系等重点工作的落实,采取学习整改、互评检查、整治提高三个步骤,夯实学习教育、集中整改、自我评价、互评交流、集中暗访、抽查检查、专项整治、案件查办等多项措施,切实解决民警队伍中存在的政令不畅、纪律松弛、作风漂浮以及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不履职、不担责等问题。 

    会上,纪委书记邱新刚宣读了活动方案,政委龚立进行了动员讲话,指出了作风建设及队伍管理中存在的9大问题,强调了整改措施。郭子平局长就推进 “作风建设月”活动、规范规范队伍管理进行了强调要求。一要夯实三重责任。明确提出部门领导是作风整顿的第一负责人,包抓党委领导是重要责任人,政工、纪检、督察负有牵头组织责任。作风整顿是否能够取得实效,一看民警是否从学习教育活动得到警醒,精神风貌是否得到提升,二看队伍是否依然存在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突出问题是否得到整改和遏制,三看整体工作是否得到促进,一季度工作是否取得开门红的三个标准来衡量活动开展所取得成效。二是作风建设月活动期间,凡是再度发生违法违纪、为政不为、执法犯法的问题,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报”,既要查责任民警责任还要查部门领导责任,处理结果在上报同级党委、纪委的同时还要上报上级党委、纪委,通过双查双报,促进政工、纪检部门转变职能,打好主动仗、打好进攻仗、打好智能仗,用实际查办案件的成效促进作风建设月活动取得实效。三是各部门要围绕“遵章守纪、为政不为、规范执法”三个方面,突出抓好教育规范和惩戒工作,“遵章守纪”是作风建设的基础和底线,要组织民警认真进行学习剖析,认真查找问题,认真查办案件,堵塞工作漏洞。要组织民警通过学习整顿,规范自身行为;要加强禁令、警规的执行落实,严查违规违纪问题;要把好一日工作规范,规范值班执勤、严格上下班制度、规范警容着装。纠正“为政不为”是作风建设的核心,也是本次活动的重点,坚决杜绝队伍当中存在的慢作为、不作为、不履职、不担责的问题。“规范执法”是作风建设的关键,也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要重点突出确保办案安全、规范调查取证、杜绝冤假错案、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双统一。

    会议还就“双节”安保维稳、2015年工作谋划以及“一村一法律工作者”、“百名民警进万家”等具体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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