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因工作需要,旬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南柄峰同志被借调到全国“打黑办”工作,为期三个月。借调期间,南柄峰同志虚心学习、勤奋刻苦、踏实肯干,以过硬的政治素质,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在借调期间,南柄峰同志始终把加强学习放在第一位,虚心请教,短时间内完成了从基层民警向全国“打黑办”工作人员的角色转换,个人综合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南柄峰同志在借调期间负责联系辽宁、上海两省的打黑除恶工作。工作期间,主动沟通、联络、掌握各地专项斗争进展情况,认真完成日常工作中在工作中各类情况数据的统计、分析,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先后撰写通知通报,动态简报10余条,处理举报信件、互联网信籍、微博等各类举报材料100余件,态度认真,多次得到公安部领导表扬。
三个月来,南柄峰同志参与组织开展了公安部打击 “非法生产、销售和使用伪基站”专案,在公安部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南柄峰同志积极参与专案行动的线索交换,收网工作,在案件侦破过程中主动进行督导,有力推动了案件侦破,专案行动取得了很好效果。
借调期间,南柄峰同志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克服生活,环境家庭经济方面种种困难,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得到了“打黑办”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和赞扬。南柄峰同志借调三个月内,凭借自己多年来在旬阳公安工作中长期养成的扎实的工作作风和过硬的个人素质,被全国“打黑办”直接发文通报到陕西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进行表扬,为该局赢得了应有的荣誉。近日,全国“打黑办”再次发函:鉴于南柄峰同志在全国“打黑办”工作期间的突出表现,建议给予立功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