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五举措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12日 来源:镇坪县公安局 【字体:

 

    2014年,镇坪县公安局党委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和公安部“十项规定”,党委主要负责人牢固树立了“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切实担负起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谋划队伍作风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从抓整顿、抓制度、抓监督、抓规范、抓重点入手,不断加强落实,从严管理、精细管理,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队伍建设上台阶、上水平。
    一、抓教育整顿,实现作风建设新提升。镇坪县局着力推进“转变作风,执法为民”纪律作风教育活动,为全县公安机关起好头、引好路。镇坪县局党委每周三定期组织召开全体民警政治理论学习会,认真学习党政纪条规、公安机关“三项纪律”、“五条禁令”、执法业务等警纪警规的学习,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按照政治建警、依法治警,标本兼治、突出治本的指导原则,针对民警在思想、工作、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行执法标准化管理。组织开展规范执法行为集中教育整顿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康市政法干警执法错案违法办案责任追究办法》和《安康市公安局责任事故倒查办法》等,狠抓多出易出问题的薄弱环节,严格统一执法规范、执法标准,细化打击、管理、防范、服务、监督等操作规程,确保了执法活动合法合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绷紧为民服务的弦,做到“时时勤拂拭、勿使惹尘埃”,用热情周到的态度、勤勉扎实的工作作风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抓制度建设,实现监督触角广延伸。一是建立了厉行节约责任制度。制定了《镇坪县公安局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管理办法》,从公务接待、出差报销、公车管理、办公用房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形成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长效机制。二是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制定完善了《镇坪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定》、《镇坪县公安局办公物品采购实施办法》、《镇坪县公安局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和《镇坪县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具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规章制度,切实形成按制度办事、以制度管人的良性发展模式。三是创新了纪检监察工作新路子。调整充实了县局纪委委员,配齐了纪检、审计民警,进一步加强了纪检队伍建设。
    三、抓执纪问责,实现违纪违法“零”容忍。全局民警严守“五条禁令”、“三项纪律”和涉“酒、色、财、气、枪、车、赌”等警纪警规底线,违纪违法案件做到“零”容忍,确保队伍健康发展态势。一是拓宽监督渠道。合理运用网上视频监督和“12389”举报电话平台,使执纪监督无处不在。二是着力加大了执行“五条禁令”、“三项纪律”的监督力度,采取短信提醒、温馨提示等多种方式,营造“监督就在身边”的浓厚氛围。三是着力落实好廉政审查和谈话制度,对全局新提拔的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和新录入10名民警进行了全程监督、全面考察,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同时把开展局领导约谈、纪委负责人同部门领导谈话、新任()民警廉政谈话作为预防违纪违法的重要内容。2014年共开展各类谈话30余人次。四是严格执纪问责。纪检监察、政工监督和警务督察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坚持“动真碰硬”,按照“零”容忍态度,不搞“下不为例”,对“有禁不止、有令不行,有章不遵,有规不循”等违反“八项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真正以铁的纪律抓铁的执行。2014年共受理涉及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投诉、举报案件9件、查实2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给予警示训诫4人,对2名违纪违规的辅警予以辞退;查否7件、查结率100%。
    四、抓规范管理,实现队伍建设新常态。一是树立理念,队伍建设工作入脑入心。要求全体民警部门负责人牢固树立“不抓队伍是失职、抓不好队伍不称职”的理念,把抓好队伍建设管理纳入首要议事日程。二是层级负责,落实队伍建设责任。实行队伍建设问责管理,完善建立“职能专司其责,全体民警共同担责”的队伍建设责任体系。三是建章立制,队伍建设规范化。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先后制定《镇坪县公安局领导岗位职责分工》、《镇坪县公安局奖惩制度》、《镇坪以公安局值班备勤制度》、《镇坪县公安局上下班签到退制度》、《镇坪县公安局保密制度》等规范性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据可依。四是细节入手,队伍内务管理有序。抓好“五条禁令”等警纪警规和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民警队伍养成教育、八小时内外管理,严格队伍人、车、酒管理,达到民警着装规范、民警仪容规范、行为礼仪规范、营区环境规范,以及安全管理落实、强化八小时外行为管理目标。真正提升全县公安队伍的职业素养,强化队伍执行力和凝聚力。
    五、抓重点热点,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经常化。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定了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和任务分工,着重抓好了党风廉政责任书的签订,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形成了“年初党委部署抓重点,年中多次检查抓落实,年底结合实际抓考核”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格局。二是狠抓中央“八项规定”、公安部“十项规定”精神落实。县局党委把改进作风作为去年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出台了改进作风五项规定,从4个方面提出9项具体要求。同时纪检督察部门盯住重要节点加强执纪监督,坚决刹住了中秋节、国庆节、春节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切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不断巩固和扩大纠正“四风”成果,确保了全体民警在风清气正的气氛中欢度佳节。三是切实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以正风肃纪为抓手,认真开展了“商业预付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领导干部担任书协、美协等社团副秘书长以上职务和举办个人书画展、笔会”和“会所中的歪风”等专项整治,严格履行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登记规定,组织民警集中观看了《忠诚与背叛》、《手莫伸》、《失德之害》《蜕变与悔悟》、《警鉴高悬》等警示教育片,使民警“不敢不作为、不敢慢作为、更不敢乱作为”,在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的堤坝,在工作中坚守防腐拒变的防线,在生活中把住防腐拒变的关口,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效果。四是加大执纪监督力度。坚持从严治警不放松,注重抓早、抓小、抓未然,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遏制队伍不出问题。同时,对民警的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也做到不护短、不遮掩,切实维护党纪、政纪、警纪的严肃性,保持队伍纯洁。2014年,共受理涉及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投诉、举报案件9件、查实2件,给予行政记过处分1人,给予警示训诫4人,对2名违纪违规的辅警予以辞退;查否7件、查办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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