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县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重要节点期间纪律规定精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作风建设月活动成果,切实加强2015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建设,岚皋县公安局严明各项纪律规定,要求全体民警:
一要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廉洁过节。号召全体民警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坚决不踩红线,不入雷区,以优良的党风政风促社风民风。
二要严格执行公安机关禁令,遵律守规。严格执行公安部“三项纪律”、“五条禁令”和各项纪律规定。不得在公共场所参与影响公安民警形象的娱乐活动,不得涉足纪律规定中明确禁止进入或界定不清的娱乐场所消费,不得酗酒滋事,严禁在值班期间饮酒,不得参与涉嫌“赌博”的娱乐活动,不得违规佩带使用公务枪支,严格执行公安机关佩带使用枪支管理规定。
三要加强车辆管理,严禁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放。春节期间,所有公务车辆必须严格报备。严禁公车私用;规范车辆停放。除值班、执勤办案等特殊情况外,局机关和其他车辆一律在指挥中心的统一安排下集中停放指定位置;派出所的车辆一律不得出辖区,确因工作需要离开辖区的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执勤车辆必须保持整洁卫生,并在车内贴放“执勤车辆“字样”;在执行公务过程中遵守交通规则,防止警车乱停乱放等现象发生。
四要强化值班备勤,严防缺勤脱岗。春节期间全体民警一律值班备勤,保证通讯联络24小时畅通。带班领导、值班、执勤人员必须全部在岗,严禁自行排班或电话值班;值班期间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五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守纪律规定 。各单位领导要率先垂范,带头遵守相关纪律规定,认真抓好本单位的纪律作风建设,加强队伍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局纪检督察部门对春节期间执行纪律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现场督察和明察暗访,对违法违纪苗头问题严肃执纪问责,确保执行纪律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