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组织收看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13日 来源:白河县公安局 【字体:

 

    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将于201551实施。为了学习好、贯彻好、执行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国家法官学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于20153638举办全国法院新行政诉讼法视频培训班。应白河县人民法院邀请,白河县公安局认真组织该局各执法办案单位领导、法制员及法制大队全体民警共20余人,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应君同志的带领下,全程参加了本次视频培训学习。

   培训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制室主任童卫东;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赵大光、副庭长李广宇、王振宇和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等领导分别做了题为《行政诉讼法修改的新发展》、《加大司法审查力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行政诉讼的诉权保护》、《行政诉讼的一审、二审和再审》、《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判决和执行》及《贯彻实施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形成行政诉讼新常态》的专题讲座。讲座以案释法,内容详实丰富、观点新颖、主题突出、贴近实际。通过培训,大家充分理解了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背景,坚持的原则,新法实现的“四个突破”、“八项制度改革”以及贯彻实施的“三个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新法强化诉权保护,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以及诉讼程序和证据规则标准的新要求。参训民警充分认识到,该法的贯彻实施将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活动产生一定的影响,全体公安民警应进一步强化理解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精神,进一步增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正确处理应对公安执法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确保公安机关的每个行政执法活动都能在行政诉讼中立于不败之地。

   培训结束后,刘应君副局长强调了三方面的要求:一是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加强学习,更好的筑牢公安机关执法基础;二是各单位要将本次培训学习的内容和精神及时传达给每名民警,做好法制宣传,确保每位民警都能参加到执法学习中来,营造良好的学法、知法、用法氛围;三是各执法办案单位和民警要进一步增强规范执法意识,强化执法习惯养成,提前适应新《行政诉讼法》的新要求,为提高人民群众对安机关的满意度和公信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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