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三会一专项”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4月07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公安局坚持党委领导负主责,纪委组织抓监督,部门合力促落实,民警主动正风气的工作机制,扎实开好三个会,认真组织“三严”专项活动,在反腐倡廉实际工作中做到早抓、真抓、主动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是公安工作会议,夯实党委主体责任。310日,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工作会议,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代表市局党委与各县公安局、分局局长签定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各自分工抓好分管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分解监督责任。312日,全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蔡逢滨认真总结2014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布署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局党委与市局各部门警种签定了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三是部门警种工作会议落实一岗双责。315日至25日之间,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分别组织召开了公安工作会议,对如何加强队伍正规化管理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进行责任分解细化,各警种对口与各县分局所属警种签定“一岗双责”责任书。

四是全面展开“严肃执纪、严格监督、严抓教育”专项活动。326日,市局纪委结合单位实际,在全市公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开展“三严”专项活动,由市局纪委牵头负责、各县分局纪委和市局业务部门配合,通过进一步明确纪委监督责任、细化责任分工,层层分解、层层落实,牢固树立监督责任意识,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执纪执法监督作用,有机整合“点、线、面”监督力量,实行队伍监管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使监督工作触及到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方方面面。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等工作提供坚实的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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