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法治的权威光环在民警执法权益和尊严屡受践踏的被侵犯之中,日益黯淡。在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下,如何构建起公民个人权利保护与民警执法权益维护之间平衡的“新常态”,是当前公安法制必须要面临的重要课题。
近半年来,石泉县连续发生数起阻碍执行职务、妨害公务类案件。为了帮助一线民警切实把握该类案件办理要点,杜绝不当执法疏漏,该局在加大案件办理指导力度的同时,甄选出较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积极联系检察、审判机关,形成统一认识。为使民警对办案要求产生更直观的印象、形成更深刻的理解,4月8日上午,该局由法制大队牵头组织全局各单位巡驻法制员、民警近50人,旁听了石泉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本局刑侦大队侦办的“汪时峰妨害公务案”。
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办案程序、量刑情节以及执法行为的适当性等内容,进行了反复质证和激烈辩论。通过旁听庭审,民警充分认识到公安机关在侦查中及时收集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证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也认识到自己办案过程中存在的瑕疵,为民警在今后办理妨害公务案件中避免类似问题的发生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旁听民警都表示这次庭审收获很大,同时大家都表示要以此次“以案释法”的“法制课”为契机,在今后办理案件过程中,切实做到规范执法。在规范执法中树立和彰显法治的权威和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