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目标责任考核“指挥棒”的导向、激励作用,紫阳县公安局持续用力、稳扎稳打,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绩。
一、抓早动快,及时出台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目标责任考核办法是公安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指南针”和“方向盘”,对整个公安目标责任考核工作起着纲领性和方向性的作用。今年伊始,紫阳县公安局就积极谋划,进一步修改完善《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县公安局在及时总结以往考核办法经验得失、充分听取各部门各单位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及时制定了2015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草案),先后经过三次党委会和四次考评成员单位会议讨论,对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逐条研究讨论,最终才形成了新的较为科学合理的考核办法,进一步创新了目标考核机制,确保实现了通过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推动对全县公安工作的宏观指引;通过科学的考核标准,加强对公安业务工作的微观调控;通过检查评比,促进各项工作任务如期完成的目标。在3月13日,召开的全县公安工作会议上,周斌局长代表县局党委分别与局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签订了《紫阳县公安局2015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单位要重点围绕确定的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狠抓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和创新社会管理,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为构建“平安紫阳”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多管齐下,着力确保目标责任考核永不疲软。为持续推进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健康发展,有效传导工作压力,严防出现等待观望、被动应付的思想,强力推动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常态化,紫阳县公安局积极采取多项措施,确保考核成绩在全市排名持续领先。一是目标任务下达注重质量。紫阳县公安局在细化目标任务时本着“减少数量、提高质量、为被考核单位减负”的原则,充分考虑部门单位工作量差异、警种部门大小等因素,科学设置考核指标,突出年度重点工作,将目标任务逐一细化分解,夯实到部门、人头,形成了层层抓落实、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考核指标确保公平。在制定考核指标时充分考虑到指标的客观性,尽量将各项指标都予以量化,按照“月度通报点评、季度考核评价、半年汇总初评、年度综合排名”方式,各部门、警种按所涉业务工作在每月3日前对各单位上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点评,并对目标任务、专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实行网上考核,考核成绩公开透明,有效的杜绝了考核打分的随意性。同时,局考核办坚持严格监督把关,畅通投诉渠道,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三是充实考评人员力量。针对以前若干考核检查组进行实地检查容易造成评价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县公安局进一步创新实地检查方式,抽调业务骨干组成两个目标责任检查组,分别对基层派出所、交警中队和机关各队室进行实地检查,“一个标准”考,“一把尺子”量,保证考核成绩公正公平。为确保考核工作的持续性和常态化,紫阳县公安局抽调专门力量,专职负责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及时收集、汇总各类考核数据,确保目标考核工作不松劲、不疲软。
三、稳步推进,力争实现目标责任考核争先进位。为激发全局民警奋发向上、赶超比拼的工作热情,力争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追赶超越、争先进位,紫阳县公安局将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作为衡量被考核单位和民警工作成绩的重要依据,直接将考核结果与表彰奖励挂钩,并作为向上级推荐表彰奖励、个人立功受奖的基本条件,将考核的压力变为工作的动力。为切实把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紫阳县公安局针对在1季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中出现下滑的态势,为迅速扭转不利局面, 5月6日,县公安局召开了第一季度目标责任考核暨重点工作点评推进会,会上认真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扎实做好第二季度公安目标责任考核暨重点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与此同时,县公安局采取对重点工作月通报、下发督办通知书、开展专项督查等形式,强化工作督导,有力的推动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上台阶,权利促进全县公安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的协调发展和年度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为实现 “创全市先进上台阶、争全省一流创国优”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