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基层公安工作发展进步的正能量。今年,石泉县委在全县启动以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为主题的农村精神文明“四个三”工程建设活动,该县公安局积极响应、积极作为,主动投身建设活动中去。 一是当好法治宣传教育的宣传员。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通过组织法制课进校园、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等活动,把有组织宣传活动与日常警务活动中的宣传灵活结合起来,寓法治宣传教育于公安群众基层基础工作之中,随时随地随机有针对性宣传,让群众了解更多的基本法律法规常识,增强守法意识。 二是做好平安法治建设的主力军。大力推进“平安石泉、法治石泉”建设,突出公安机关职能,重拳打击农村多发性故意伤害、强奸、盗窃、诈骗等违法犯罪,依法惩治欺诈蒙骗及“村霸、街霸、市霸、沙霸、路霸”等恶人恶事,树立法治威严。深入促进平安村(社区)、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推进农村技防体系建设,巩固农村群防群治组织治安积极性,筑牢农村治安防线。 三是攥紧治安问题整治的铁拳头。立足净化城乡社会风气,依法打击取缔“全能神”、“法轮功”、“门徒会”等邪教组织活动,重点整治“黄赌毒”突出治安问题和农村封建迷信中的违法问题,不断强化乡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严查重处酒驾、毒驾、无正驾驶、超载、农用车载客等交通违法行为,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 四是带头塑造文明形象的示范者。紧跟县委、县政府“四个三”工程建设部署,把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是作为公安工作共同的追求,充分履职履责,积极配合各职责部门,同心共建全县人民宜居、宜业、文明、人文新家园。坚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以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为广大群众作出示范,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不断迈上新台阶,展现新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