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已于
法制部门结合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对公安执法工作的影响,向大家详细解读了新《行政诉讼法》修改的社会背景、主要内容、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影响以及对公安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讲解过程中,结合我局办理的几起行政案件实例,对转变执法观念、尊重法律权威、善用法治思维、坚守法律底线进行深入对比分析。
局党委书记、局长周斌在点评讲话中强调:一是新《行政诉讼法》的实施对公安机关行政执法活动将产生较大影响,作为“一把手”要带头学习,并迅速传达贯彻此次集中培训的内容及精神,确保每位民警都学习、遵循新《行政诉讼法》;二是转变观念不怕“告”。要调适心态积极面对,既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当被告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当被告不一定就是办了错事,更不意味着,当被告就是坏人。三是提高执法质量减少“告”。要适应新《行政诉讼法》,提高执法办案质量,确保各类行政行为都能够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减少“被告”,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满意度。四是切实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全体民警尤其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新修订《行政诉讼法》及其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在全局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新常态。
通过此次培训,全体民警进一步认清了公安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新形势下做好公安工作,尤其是规范执法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