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四个强化”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来,汉阴县公安局坚持从严治警方针,采取“四个强化”措施,大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防止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全力打造廉洁、奉献型警队,为公安工作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一、强化安排部署,夯实主体责任。县局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下设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办公室和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办公室,落实具体人员工作职责。并印发了《2015年全县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见》,局长宁斌同各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和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总结,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部门领导具体抓的新格局。

二、强化监督制约,确保制度落实。紧紧围绕领导干部决策权、管理权和财经权,认真贯彻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完善权力监督与制约,各单位领导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并通过开展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杜绝问题反弹。今年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28次,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13个,参与工程竞标监督8次,严把制度遵守维护关、贯彻落实关,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并产生实效。

三、强化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充分运用典型案件、违纪违规问题“曝光台”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挤压不良风气生存空间,教育民警时刻牢记头顶的“高压线”和脚底的“警戒线”,从而筑牢反腐倡廉的防线。在机关餐厅和党员活动室悬挂32篇廉政书法参展作品,营造了浓厚的廉政氛围。今年来,组织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4次,编发《曝光台》7期,《廉政.警示教育通报》13期,转发上级纪委各类通报6期。

四、强化案件查处,解决突出问题。积极拓宽公安民警违纪线索投诉渠道,切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认真核查群众投诉举报线索和新闻舆情反映的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办工作,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同时加大对违纪案件结果的运用,严格执行单位或民警违纪“一票否决”制度,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态化。今年来,核查群众举报投诉30件,立案处理55人,诫勉谈话1人,实施警示训诫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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