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法制大队杜广军荣获“全省十大普法模范”称号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1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124,在全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暨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中共陕西省委普法工作领导办公室对评选出来的全省“十大普法模范”进行了表彰。紫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杜广军作为全省公安系统唯一代表入选全省十大普法模范。其获奖情况及先进事迹于2015124在陕西电视台《新闻联播》中播出。

杜广军同志自参加公安工作以来,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他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解决执法问题,用法化解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在他的直接指导推动下,该局所办案件连续八年无行政复议被撤销、无行政诉讼败诉和国家赔偿案件发生,在目标责任考核中该局的法制暨六五普法工作连续八年位列全市前茅,工作得到各级公安机关和人民群众的褒奖及肯定。

杜广军同志善于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普法工作成绩进行提炼和总结。近五年来,他亲自编写案例点评48120案,收到很好的警示效果。他所撰写《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寻找法理情的平衡点》等30余篇执法规范化建设和六五普法文章,先后在《人民公安报》、《西部法制报》、《陕西公安》杂志及部、省、市公安网站上刊登。他撰写的《现阶段提高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的几点思考》和《刑事诉讼法修改内容解析及公安应当思考》两篇理论文章,分别荣获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理论研究优秀论文评选三等奖及入选第二届警学研讨会优秀论文集。针对现阶段社会矛盾凸显、涉法涉诉案件增多、缠访闹访频发等现象,杜广军创新思维,源头谋划,他先后起草了《依法处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工作规范》和《办理扰乱党政机关、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和信访场所秩序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手册》、《治安案件处罚裁量标准》等制度、规范40余个,从公安执法层面让民警在处置上述警情及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规范处置、依法处理、妥善化解,杜绝了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现象,提升了全局民警处置复杂执法问题的能力。三年来,杜广军先后参与并审核涉法涉诉、缠访闹访、阻碍重点工程施工等热点难点案件30余案,处罚违法犯罪嫌疑人80余人,他亲自引导了30余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了信访问题,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自六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杜广军同志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将法制教育、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他坚持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释法制度,对每一份处罚决定书都引用法律说理部分,对从重、从轻、减轻处罚都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明理由,让被处罚人一目了然,心服口服。五年来,他共接待群众250余人次,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300余条,无偿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50余次,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起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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