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规矩意识,坚持制度管人,在从严治警的过程中,石泉县公安局党委从突出抓好全警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入手,通过集中开展宣传学习,全面把握精神实质,切实把党的纪律刻印在全体党员民警心上,真正把党规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树起来。
一是全面普纪,唤醒党规党纪意识。坚持“四学”,即领导干部带头学、纪检干部反复学、普通党员主动学、广泛宣传促进学,切实唤醒全体党员的党规党纪意识。将两部法规纳入县局集中培训班学习的学习内容,在县局公安网、民警微信群转载《准则》《条例》相关内容,在县局和基层所队窗口大厅LED显示屏播放宣传《准则》《条例》内容,做到学习全覆盖。向全局全体党员民警发印《准则》《条例》随身读本,组织全局党员民警进行学习测试,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学习,使纪律和规矩成为党员民警的内在信念。
二是知纪守纪,党员领导干部作表率。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必须发挥带头作用,为使全局党员领导干部先学一步、先行一步,县局党委专门制定了党委中心学习组和科所队室中层领导专题学习研讨方案,每半月一次,安排专门时间,集中党委班子成员和科所队室中层领导,分主题集中学习讨论,在逐条学习的基础上,对《中国纪检监察报》、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等媒体上刊载的相关解读文章一一进行学习,重点对“改、增、删”部分开展讨论,使党员领导干部准确把握两项法规的精神实质,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严格执纪,运用好“四种形态”。坚持纪在法前,运用好“四种形态”,在严明纪律中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抓监督执纪,充分利用纪律审查,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对违纪行为“露头就打”,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轻处分、重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处理各类违纪行为,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切实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抓责任落实,综合运用函询、信访监督、述廉、廉政谈话等多种形式,对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民警,及时扯袖子、打招呼、敲警钟。加大动态监督考核力度,将《准则》《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跟踪开展督导考核,并及时进行通报。严格落实“一案双查”,坚持问责常态化,以强有力的责任追究促进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