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兼职法制员在基层公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当前各执法办案单位兼职法制员法制业务素质状况,岚皋县公安局按照“抓执法就要抓队伍,抓队伍就要抓业务,抓业务就要抓培训”的理念,想方设法提高民警素质,狠抓法制员和业务骨干队伍建设,及时落实所队法制员和业务骨干到局法制大队跟班学习。
2014年3月以来,县局从各执法办案单位抽调法制员和业务骨干分期分批到法制部门进行轮值轮训(每期15天),并针各自的不同基础和特点,量身制定培训计划,务实开展培训工作进展有序。学习期间培训人员与原单位脱钩,全程参与法制部门的日常工作,熟悉办案程序、掌握收集和固定证据的方式方法、理解法律文书规范制作的严肃性;达到案件定性准确、量罚适当的目的。通过参与法治部门实际工作,全面了解法制部门的职能职责,以不断提高法制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此次培训将把着力点放在岗位学习上,坚持在干中学、学中干,以学促干,推动法制员轮值轮训工作的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以有效提高兼职法制员自身素质和法制监督能力,从而带动本单位民警整体执法素质和执法质量的提高,以此推动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已有4名民警参加了轮值轮训。
通过开展法制员轮值轮训活动,进一步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提升各级法制员综合素质,使各级法制员在日常执法活动中,能严把质量关,切实发挥“质检员”作用,从而全面提升民警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