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石泉县公安局组织开展了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推广应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培训讲座,各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巡驻法制员及法制大队全体民警共70余人在主会场参加现场培训,各派出所其余民警在各自视频分会场参加培训,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长勇主持此次培训会。 陈长勇副局长在培训前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领会贯通《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学习掌握重点条文,并结合日常反恐业务工作,做到学以致用。二是要认真组织各自单位办案民警进行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培训,熟练掌握该系统的操作和应用,以确保陕西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在全局推广应用工作顺利开展。 培训会上,该局法制大队民警赖明同志首先详细阐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的背景,使民警认识到该法的必要性和及时性,然后他选取该法的重点章节内容如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的定义及特点、反恐案件管辖权以及《防恐怖主义法》中涉及公安机关的职责权限等逐一细化讲解,尤其是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办案所涉及的情形,结合日常案件举例说明,整个培训深入浅出、通俗易懂。该局法制大队民警聂勍对系统建设背景、“五公开一投诉”的功能模块进行了简单的介绍,着重讲解了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的注意事项,特别是强调了对执法办案系统应用的新要求,学习了涉案财物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公开的范围,并在系统中进行了操作演示,使参训人员在短时间内迅速掌握了系统的基本操作流程。 在培训中,民警通过提问、交流讨论的形式,加深了对新法以及系统应用的认识,此次培训收到了良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