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脱贫攻坚工作会议精神,3月21日,平利县公安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包抓贫困村兴隆镇马鞍桥村脱贫攻坚工作。政委张平主持会议,党委委员、副局长柳建军、李祖繁,党委委员、副政委吴永军,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程斯召以及机关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宣读了《平利县公安局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对我局脱贫攻坚工作组织领导、工作措施、工作机制以及入户走访、摸底调查等工作进行了解读说明。
会议传达了县委、县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会议指出,脱贫攻坚工作是 “十三五”期间的头等大事,是国家的重要战略决策部署。当前,全县上下人人动员的集结号和人人参入的冲锋号已经吹响,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门责无旁贷、义不容辞,必须以破釜沉舟、背水一战的决心和勇气,立下愚公志,签订军令状,集全局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我县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贡献。会议强调,一是要切实高度重视。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县公安机关的首要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各部门、各警种负责同志以及全体民警要认清形势、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力推动;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把脱贫攻坚任务放在心里、抗在肩上、抓在手中,不断增强做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二是要尽快到岗到位。要严格按照县局《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根据结对帮扶责任任务分解,迅速组织帮扶民警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工作,重点要做好结对帮扶贫困家庭的摸底核查,分析找准贫困原因,认真填写《入户走访表》,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要制定帮扶措施。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对号入座,根据具体扶贫对象致贫的原因,认真制定帮扶措施,加强协调衔接,以项目的争取和政策的支撑为贫困户消除贫困、脱贫致富;要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坚持自我发力和向外借力并举,竭尽自身所能所有与引导社会力量并重,形成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