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岚皋县委、县政府召开全县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大会,岚皋县公安局再次被评为目标责任考核优秀单位。这也是2012年以来该局连续四年获此殊荣。
2015年,岚皋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全县中心工作和县局党委确定的8类15项重点工作和6大特色品牌,创新工作,真抓实干,有十余项单项工作名列全市前茅,重点工作综合考评名列全市第三,冬季严打名列全市第一,民生警务、三十警务、阳光警务、移动指挥平台、“123456”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机制、执法办案“双向积分考核”等亮点工作以及杨大平等先进典型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及媒体的关注和推介,有多个集体和个人受到省、市表彰奖励,保持了创无违纪案件公安局和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执法质量考评优秀公安局、全省看守所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等荣誉,实现了“四满意”的目标,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目标,为服务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突出贡献。
2016年,岚皋县公安局将继续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四项建设”、市局确定的“10项重点工作”、全县中心工作及县局党委确定8类64项重点工作,聚焦防控风险,坚持改革创新,突出工作重点,强化能力建设,落实担当责任,全力打造岚皋特色“12369”警务运行模式“升级版”,努力实现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双提升,为全县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