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局整体执法水平和质量,岚皋县公安局从执法源头抓起,将规范化执法理念贯穿于整个执法活动的全过程,将执法监督渗透至每一个执法环节,有力的促进了全局的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三大建设,从源头抓规范。一是加强执法主体建设。加强对执法民警的教育培训力度,制定年度民警教育培训计划,通过专题培训、专家授课、旁听庭审、学法考试等形式提高民警的法律素养;加大法制员的选拔培养力度,从一线执法单位选拔一批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民警担任专兼职法制员,并每年组织在法制室不少于十五天的轮值轮训。二是加强硬件设施建设。为了规范执法行为,确保执法安全,我局先后投资500余万元,建成了三个办案中心,对十个派出所的办案场所进行了升级改造,办案场所各功能区齐全,均安装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今年又购买执法记录仪100余部并全部发放,做到一线执法民警人均一部。三是加强执法制度建设。岚皋县公安局制定了《接处警工作规范》和《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规定》等六个工作规范规定、整理汇编了《执法制度汇编》,发至全体民警人手一本,加强学习领会,强化工作指导,杜绝违规问题。要求民警在接处警过程中严格按照接处警工作规范公式化操作,从接警、调警、出警、处警、回访、告知、考核、奖惩等环节明确职责界限和操作要求,细化流程、统一标准,切实做到处警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力。接处警全程用执法记录仪录音录像,并每月将本单位所有的接处警影音资料刻录成光盘备查,从源头上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
二、规范执法流程,堵住执法漏洞。一是树立户籍室、办证大厅等窗口单位的形象。热情接待人民群众,彻底改变“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群众办事凡能当场办理的当场予以办理,材料不全,当场不能办理的,结合县局出台的54条便民措施,实行“一次性告知”,决不让群众多跑一次冤枉路、多花一分冤枉钱。二是执法办案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即:违法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严禁违反规定带出办案区讯问询问;进入办案区后,一律先进行人身检查和信息采集;违法犯罪嫌疑人在办案区内,一律要有人负责看管;在办案区内开展执法活动,一律要有视频监控并记录。通过以上措施,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堵住了执法漏洞,确保了执法安全。
三、加强执法监督,提升办案质量。一是加强信息化的建设和应用, 全力推进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的深度应用。每起案件从接处警开始,到勘查现场、受理立案、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移送起诉等各个环节,都在执法办案系统内运行操作,做到程序网上流转、手续网上办理、审批网上进行、结果网上公开,实行执法办案审核审批单轨制,所有案件信息未录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证据材料录入不全、询问讯问违法犯罪嫌疑人无同步录音录像光碟的,法制部门一律不予审核审批。二是强化执法监督考评,实行“一案一考评,一月一抽查、一季度一通报”制度。法制部门对每起案件打分考评备案;以到办案单位实地检查和网上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办案单位的执法情况进行考核,每季度一通报。对各办案单位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法制科。三是进行取保候审专项治理活动,对历年的取保候审案件进行清理,立行立改;对于报法制科局裁的行政案件,认真审核证据材料、法律依据等,做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准确、处罚不枉不纵;法制科每月对各办案单位自裁或调解的行政案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四是通过县局的警务监督平台,对各执法办案单位管理使用执法办案场所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情况及时进行通报,及时整改。
通过以上措施规范了民警的执法行为,强化了执法监督,确保了该局执法规范化向纵深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