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局党委对新任职、调整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9日 来源:平利县公安局 【字体:

 

为加强公安机关队伍管理、教育和监督,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及县局党委的安排,415日,局党委对新提拔、任职的科级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张平,局党委委员、副政委吴永军,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程斯召,政工室负责人以及由县委组织部任命的14名新提拔的副科级干部、8名平级调动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纪委书记程斯召作廉政教育谈话,对新任职的科级干部提出了五点要求:一是要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己的能力。二是加强自身建设、运用好手中的权利。三是率先垂范、廉洁自律。四是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担当责任。五是讲政治、守纪律、顾大局。

政委张平要求此次调整副科级干部要珍惜来之不易的机会,找准位置,尽快到岗履职,尽快适应。一是要讲政治。政治纪律是党员干部的第一纪律,目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教活动,就是要树立党员的政治意识、宗旨意识,身为领导干部,更应该把讲政治放在第一位,讲政治、讲纪律、守规矩。二是要加强能力建设,率先垂范。作为科级干部,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要在工作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水平、生活中加强自身拒腐防变能力、纪律上加强自身约束克己思想,加强学习,提升素质。争取人人成为行家理手。三是要加强廉政建设,规范言行。进入科级干部岗位,人人手中都有一定权力,工作中绝不能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接受当事人请客、送礼。要时刻谨记执法规范的理念,这既是对自身的要求,同时也是防止执法出现差错和偏差,是对自己的一种保护。四是要加强班子团结,争取工作进步。走上新的领导岗位,要做到班子团结、风清气正,一个单位有积极向上,和睦团结的工作氛围,工作起来势必更加事半功倍,为日后相关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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