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权益维护工作,依法保障人民警察的执法权益不受侵犯,在局党委的关心和上级督察部门的强力指导下,根据部、省、市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工作文件规定,结合全县公安机关维权工作实际,日前,白河县公安局下发了《全县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实施细则》和配套的“八项工作运行制度”及《全县公安民警紧急救治“绿色通道”的实施意见》。
《全县公安机关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实施细则》明确了县局“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工作委员会”(“维权委”)的组成、工作职责及其办事机构(“维权办”),对全局各所队室在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益进行了明确分工,要求全局民警维权工作在“维权办”的牵头下,“维权委”各成员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维护公安民警执法权益的各项工作。“八项工作运行机制” 包括“绿色通道”制度、心理干预制度、维权抚慰制度、法律援助制度、风险评估制度、新闻宣传舆论引导制度、澄清正名制度、登记备案制度。该机制从被侵权民警的医疗救治、心理危机缓解、维权抚慰、法律援助、风险评估、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澄清正名、登记备案等八个方面,对公安民警合法权益被侵犯后维权工作措施的具体落实进行了详细规定,确保维权工作具有可操作性。
建立《白河县公安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实施细则》和配套的“八项工作运行制度”,是落实部、省、市、县公安机关“一手抓从严治警、一手抓从优待警”精神的重要举措,对于激发广大公安民警的斗志、提高公安队伍的战斗力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为全局进一步做好民警维权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