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圆满完成全县民警和工勤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提高工作,紫阳县公安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在10日内,加班加点,圆满完成了此项工作。
4月13日,县财政局和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紫阳管理部下发了《关于提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列增补缴存基数的通知》,决定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提高到12%,即在原来年初报送公积金缴存基数上再增补2个百分点的财政配套缴存基数。该项工作关系到每名职工的切身利益,紫阳县公安局局党委从政工室、警务保障室抽调专人,压实责任,强化措施,强力推进民警和工勤人员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缴存提高工作。一是组织专项工作组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二是核实全局人员身份证号码有误错误、民警工资统计公积金缴存比列等相关信息;三是建立完善《2016年增补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部分审批表》、《2016年增补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部分审批清册》,健全《2016年增补住房公积金单位提供部分补缴汇总表》,切实做到各类基础数据准确一致;四是将有关资料送往财政局进行再次核实。在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困难下,专项工作组认真履行职责,加班加点,仔细核对、填报,切实做到填报情况准确、清楚,圆满完成了此次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
目前,全县223名民警和工勤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及缴存比例进行了调整、核对、录入,并为一名退休民警、两名新警补发了2个月的财政配套住房公积金,总计全局民警和工勤人员月增金额20181元,缴存比例由现行的10%提高到12%,极大地鼓舞了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