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检查组深入我市检查指导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7月11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7月7日至7月11日,省厅法制总队副总队长常武刚率检查组一行4人深入我市对执法办案场所“四个一律”、办案系统应用等执法规范化建设重点工作及创建全国市级执法示范公安局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法制支队支队长曹建康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抽取了岚皋镇坪、平利、石泉、汉阴5个县进行检查,严格按照公安部规范使用办案区“四个一律”专项检查手册和省厅执法管理质量考评计分表逐项检查打分,随机抽查了50起案件的卷宗和接处警台账,实地检查了10个派出所、3个刑警队以及各局办案中心,查阅了相关文件、执法台账、档案、图片等资料,查看办案系统案件录入和证据上传情况,调阅执法记录仪和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音视频资料,并查看了执法公开载体及执法办案系统应用、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情况,听取了各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情况的汇报。岚皋镇坪、石泉县局局长,平利、汉阴县局政委及各县分管副局长分别陪同检查,并认真听取了检查组的集中反馈。

    7月11日,市局召开了由各部门、各警种负责人参加的专题汇报会,向检查组汇报了我市公安机关上半年来执法规范建设总体情况,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周丰主持会议。汇报指出,今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深入贯彻落实新一轮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以建设法治公安为总目标,以创建全国市级执法示范公安局为总抓手,坚持目标引领、项目推动,持续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力打造规范执法的样板区,有效提升了公安机关执法能力和执法公信力。

在听取市局工作汇报后,常武刚副总队长对安康公安机关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自去年全省执法规范化建设阶段成效达标验收以来,安康市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几大难点上实现了新的跨越:一是全市执法办案场所建设实现了新突破。各县分局执法办案场所配套设施功能完善,在墙体改造、防火防撞软包材料处理上,建设质量和标准高,所有办案场所在原有视频监控的基础上率先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审讯系统,贯彻执行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四个一律”规定上效果明显。二是执法信息化水平实现了新提高。执法办案系统应用走在全省前列,在省厅1至4月通报中,安康行政、刑事案件录入率均达90%以上,个别县分局达100%,位居全省第一;在执法记录仪管理使用上不断创新,石泉县局的3G警视通、汉阴县局车载远程视频系统,必将成为全省的执法新亮点。三是执法监督管理实现了新跨越。在执法监督上,积极探索网上考评模式,由纸质考评向网上考评转移,变事后监督向事前和事中监督,实现了监督信息化;在执法管理上,普遍成立了由纪委、督察、法制牵头的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执法公开上,岚皋县局推出的民生警务平台,实现了案件办理和窗口服务网上查询和公开,在全省率先迈出了新的一步。四是在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上实现了警种联动。各个警种发挥了能动作用,如督察、法制部门联合开展了“执法回头看”,刑侦、治安等警种参与“四个一律”专项检查验收,各警种对各自管辖的案件开展了网上巡查和垂直考评,做法在全省也是唯一的。五是在执法示范单位创建上实现了新成效。市局党委高度重视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安康有4个县分局、7个科所队被省厅命名为全省执法示范单位,今年,市局党委提出了争创全国市级执法示范单位,全市上下形成一盘棋,攻坚克难,积极努力,成效明显。

会上,常武刚副总队长反馈了全市检查验收的总体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在执法办案场所使用管理“四个一律”及硬件建设上突破“最后一公里”;二是在执法信息化应用上继续发挥全省“领头羊”作用;三是在警种联动上要充分发挥警种主体作用;四是在执法标准体系建设上要不断完善;五是要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为执法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周丰副局长最后要求,一是各部门、各警种要高度重视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领会此次会议任务精神,对照省厅、市局查出的问题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二是“规范办”对检查组提出的问题要梳理归类,及时提交党委会研究解决;三是全市公安机关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再鼓干劲、再添措施,力争顺利争创全国市级执法示范公安局,把安康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向更高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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