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以来,岚皋县公安局将执法规范化建设当成全年工作的重点来抓,特别是在执法检查“回头看”及办案区“四个一律”检查活动中,该局更是自我加压,自我严查,软、硬件改造同时上手,15项举措共同发力,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发展。
一、加强硬件设施投入。对照各办案区检查验收标准,尽最大限度对办案设施进行了改造。一是按照要求在办案区重新设置了人身安全检查室和信息采集室及询问室,讯问室。二是按照要求配备了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及设备,对办案区内外监控进行了检修,同时加装一个、调整一个摄像头,达到了办案区全覆盖。三是配备了金属探测仪,灭火器及应急照明灯。四是对裸露在外的摄像头重新进行包装,对隔离栏杆用透明塑料进一步进行隔离,杜绝安全隐患。五是制作了警示牌进行张贴以提高规范执法意识。
二、加强软件方面的管理。一是对办案区、涉案财物、监控运行、拷贝、刻录、执法办案监督系统运用以及案卷管理等均明确了专人进行负责管理、使用,夯实了工作责任,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二是组织学习了接处警工作规范、办案区使用管理规范及流程、执法办案系统录入管理等相关制度,在此基础上结合全局实际进行了在强调、再夯实、再要求。三是对易出现的处警速度慢、推诿等问题,加大外界监督力度、同时严查严处。第四是对违反“四个一律”的行为,坚决杜绝,一经发现追究当事人和部门领导责任。第五是对台账和办案系统录入填写不及时不规范的不予以审批案件。第六是对审讯监控规定专人调取,同一刻录和管理。
三、加强案件评查力度,提高办案质量。一是组织民警深入学习新《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强化运用意识。二是加强对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案件的自查力度,严格按照程序规定要求执行。第三是依托执法办案系统的提醒功能,杜绝法定时限超期。第四是强化执法办案监督系统的强制运用,做到“不录入系统不审批,不上传证据材料不审批,呈请报告不规范不审批。”
通过以上措施的强力执行,有效地提高了民警规范执法的意识和素质,并逐步养成良好习惯,有力地推动了执法规范化建设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