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开展“深化破小案、打击盗抢骗”专题培训班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2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为奋力攻坚“全国公安机关队伍正规化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扎实贯彻落实2016年度“队伍建设强化战”工作要求,根据当前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开展的“深化破小案、打击盗抢骗”工作实际,结合《全县公安机关2016年度教育训练工作计划》相关安排,5月11日至5月20日,石泉县公安局组织一线执法部门20余名民警,开展为期10天的“全警集中战训”暨“深化破小案、打击盗抢骗”违法犯罪活动专题培训班。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本期战训班的组织工作由政工室、刑事侦查大队共同承担。培训班总教官由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刑事侦查大队长张少华和刑事侦查大队教导员胡吉平同志担任。同时安排2名政工室同志全程全面负责班级管理工作。通过强有力的组织,确保训练形式不走样,训练效果不打折。

二是突出培训重点此次培训班在培训课程安排方面坚持以“实战为主,课堂为辅”的教学原则,参训民警重点学习掌握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侦查技术和实战化警体技能,以及警容警姿养成等。培训期间,该局督察大队将对培训报到情况、学员遵守培训纪律情况等进行督察检查。

三是严明培训纪律。该局要求参加培训人员所在单位和参训民警务必无条件服从,按时认真参加战训工作。战训期间统一在该局机关食堂就餐,对在县城无住宿条件的同志,政工室、警务保障室联统一安排住宿。在此基础上,严禁参训学员请假,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需填写请假条,经班主任审批后,由局长、政委批准同意。请假人员必须重新参加培训,进行补学补课。

四是强化目标考核。在培训结束后,该局将结合参训学员的结业考试成绩、警务技能考核、警容警姿考核、基本体能测试以及遵规守纪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2-3名“优秀学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将各单位参训学员参训成绩及督察通报情况纳入2016年“队伍正规化建设”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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