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总要求,认真总结连续捧杯夺牌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四个精准”考核机制,即:目标责任精准落实机制、项目考核精准评比机制、工作推进精准检查机制、赏优罚劣精准评判机制”,以“考在关键处、查在点子上”的过程管理,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建立目标责任精准落实机制,层层传导压力抓考核。一是领导重视,健全体系。成立由局长挂帅、政委牵头、政工负责的考核中心,下设考核办,按照“不抓考核挪位子,考核末尾掉票子”的原则,实行部门单位和民警个人工作绩效两级考核,考核细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所队长、教指导员和单位副职、普通民警等4个层级,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压力”的全覆盖考核体系,人人签订目标责任书,赏优罚劣,推动目标任务完成。二是细化序列,分层分级。为确保考核公平性,围绕“争创市优促国优”的高位目标,重新修订了全警绩效考核办法,划分机关部门警种和基层所队两个绩效考核序列,单位考核按序列排名,个人考核按层级排名,缩小不同类别单位、不同层级民警之间的差异,健全日常管理、过程监督等制度,确保考核规范、高效进行。三是官兵一体,责任捆绑。实行个人绩效与单位绩效挂钩,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按所分管单位平均成绩计算,对民警个人考核,把单位实绩、奖惩量化后纳入个人考核范围,实现单位与个人的荣辱与共,形成责任共担的命运共同体,以官兵一体推动上下同心、履职敬业。
二、建立项目考核精准评比机制,分类量化指标抓考核。一是围绕上级部署定任务。根据市局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十项重点工作”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考核主线,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任务以项目化形式分解到各单位,提交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各单位再根据县局考评项目,按照内部职责分工,把各项任务分解到民警,作为个人绩效考核内容,使考核内容与岗位履职有机结合。二是突出重点细分类。为确保“考在关键处、查在点子上”,区分单位职能,实行分类重点考核。对部门警种按照“对上条线创优、对下指导有力”的原则,把市局每月通报和所队工作推进力度作为考评重要内容,突出机关承上启下关键作用。对基层所队按照“作用发挥、全面发展”的原则,把执法执勤、打击防范、群众评价作为考核重点,突出基层警务实战功效。对领导干部和民警个人按照“作风过硬、履职尽责”的原则,实行二级考核,突出民主评议、工作实绩和岗位工作能力。三是依据难度设分值。为确保考核科学合理性,按照警力、治安复杂程度设定任务完成的难度系数,下达完成指标任务,同时机关警种之间相互打分,以千分制量化考核项目分值,实行“月通报+季度考评=年终汇总排名”的考评模式。
三、建立工作推进精准检查机制,动态管理纠偏抓考核。一是每月记实晒成绩。在县局内网主网页建立通知通报栏,各警种每月统计各单位工作完成进度,进行汇总评判打分,实行一月一通报一点评一公示制度,网上晾晒成绩,倒逼单位和民警履职,助推每项工作都能形成你追我赶良好势头。二是季度检查找差距。对单位的考核采取一个考核组、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检查方式,每季度由一名局领导带队深入所队,开展一次实地检查,查找“短板”,找准问题根源。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局长参加的考评考核工作会议,扩大到所队一级负责人参加,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运转进行有的放矢地调控、跟踪督导,促使强者恒强、弱者迎头赶上。三是过程管理重纠偏。充分发挥考核杠杆撬动工作支点作用,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考核中心及相关业务考核部门积极开展事前预防、事中纠偏、事后纠错。
四、建立赏优罚劣评判精准机制,浓厚创优氛围抓考核。一是考核结果与干部选用挂钩。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指挥棒作用,对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在人事调整动议、干部推荐提拔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民警个人考核排名前列的,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优先入党、提拔或重用。二是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建立评先评优资格审查制度,根据表彰奖励项目级别高低和考核结果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挑选,提高评优资格准入门槛。对年终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局纪委谈话诫勉,促其拿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三是考核结果与奖金发放挂钩。充分运用《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对综合考核排名前三单位和执法办案标兵、岗位能手、优秀民警、优秀辅警,颁发荣誉证书,申报立功、嘉奖,树立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两重天”的价值取向,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