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四个精准考核”营造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创业氛围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25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紫阳县公安局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的总要求,认真总结连续杯夺工作经验,建立健全“四个精准”考核机制,即:目标责任精准落实机制、项目考核精准评比机制、工作推进精准检查机制、赏优罚劣精准评判机制”以“考在关键处、查在点子上”的过程管理,激发队伍内生动力,推进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建立目标责任精准落实机制层层压力抓考核。一是领导重视,健全体系成立由局长挂帅、政委牵头、政工负责的考核中心,下设考核办,按照“不抓考核挪位子,考核末尾掉票子”的原则,实行部门单位和民警个人工作绩效两级考核,考核细分局领导班子成员、所队长、教指导员和单位副职、普通民警等4个层级,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压力”的全覆盖考核体系,人人签订目标责任书,赏优罚劣,推动目标任务完成二是细化序列,分级。为确保考核公平性围绕“争创市优促国优”的高位目标,重新修订全警绩效考核办法,划分机关部门警种和基层所队两个绩效考核序列,单位考核按序列排名,个人考核按层级排名,缩小不同类别单位、不同层级民警之间的差异,健全日常管理、过程监督等制度,确保考核规范、高效进行三是官兵一体,责任捆绑。实行个人绩效与单位绩效挂钩,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考核按所分管单位平均成绩计算,对民警个人考核,把单位实绩、奖惩量化后纳入个人考核范围,实现单位与个人的荣辱与共,形成责任共担的命运共同体,以官兵一体推动上下同心、履职敬业

二、建立项目考核精准评比机制,分类量化指标抓考核一是围绕上级部署定任务根据市局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把公安改革、“四项建设”、“十项重点工作”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作为考核主线,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任务以项目化形式分解到各单位,提交局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各单位根据县局考评项目,按照内部职责分工,把各项任务分解到民警,作为个人绩效考核内容,使考核内容与岗位履职有机结合。二是突出重点细分类。为确保“考在关键处、查在点子上”,区分单位职能,实行分类重点考核。部门警种按照对上条线创优、对下指导有力”的原则把市局每月通报和所队工作推进力度作为考评重要内容,突出机关承上启下关键作用。基层所队按照“作用发挥、全面发展”的原则把执法执勤、打击防范、群众评价作为考核重点,突出基层警务实战功效。领导干部和民警个人按照作风过硬、履职尽责”的原则,实行二级考核,突出民主评议、工作实绩和岗位工作能力。三是依据难度设分值确保考核科学合理性,按照警力、治安复杂程度设定任务完成的难度系数下达完成指标任务,同时机关警种之间相互打分,以千分制量化考核项目分值,实行“月通报+季度考评=年终汇总排名”的考评模式。 

三、建立工作推进精准检查机制,动态管理纠偏抓考核。一是每月记实晒成绩在县局内网主网页建立通知通报栏,各警种每月统计各单位工作完成进度,进行汇总评判打分,行一月一通报一点评一公示制度,网上晾晒成绩,倒逼单位和民警履职,助推每项工作都能形成你追我赶良好势头二是季度检查找差距对单位的考核采取一个考核组、一把尺子量到底的检查方式季度由一名局领导带队深入所队,开展一次实地检查,查找“短板”,找准问题根源。同时,每季度召开一次局长参加的考评考核工作会议,扩大到所队一级负责人参加,对重点工作的推进和运转进行有的放矢地调控、跟踪督导,促使恒强、弱者迎头赶上三是过程管理重纠偏。充分发挥考核杠杆撬动工作支点作用,对考核过程中出现的一些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考核中心及相关业务考核部门积极开展事前预防、事中纠偏、事后纠错。

四、建立赏优罚劣评判精准机制,浓厚创优氛围抓考核一是考核结果与干部选用挂钩。充分发挥考核评价体系指挥棒作用,工作实绩突出的单位负责人,在人事调整动议、干部推荐提拔等方面给予倾斜。对民警个人考核排名前列的,纳入后备干部人才库,优先入党、提拔或重用。二是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挂钩。建立评先评优资格审查制度,根据表彰奖励项目级别高低和考核结果排名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挑选,提高评优资格准入门槛对年终考核排名末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由局纪委谈话诫勉,促其拿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三是考核结果与奖金发放挂钩。充分运用《人民警察奖励条令》对综合考核排名前三单位和执法办案标兵岗位能手、优秀民警、优秀辅警,颁发荣誉证书,申报立功、嘉奖,树立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两重天”的价值取向,营造“比学赶超”干事创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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