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规范化建设专刊30:岚皋抓好四个环节规范接处警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8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近期,岚皋县公安局制定了《接处警工作规范》,围绕接警、处警、回访告知、奖励考核四个环节,细化落实42项具体措施,全面规范接处警工作,有效促进了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是规范接警。明确了110报警服务台受理群众报警、求助、投诉的范围,规范文明用语以及工作流程;对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的非紧急求助时,告知报警人向所求助事项的主管部门或者单位咨询、求助,并视情予以必要的解释;明确不同警情的调警原则、出警责任单位和调警详细规范和落实警情分级报告制度。

二是规范处警。规定出警到达现场时间,特殊情况必须向报警人作出解释;处警单位必须备足备勤力量,保证出警交通工具和通信设备畅通;出警民警着装规范,装备齐全,必要时应携带武器,全程佩戴并开启执法记录仪;根据现场情况和案(事)件性质,采取制止违法犯罪、抢救伤员、抓获控制嫌疑人、保护现场、调查取证等,及时向指挥中心反馈,详细记载,录入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等“警综平台”;处警中必须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严禁态度粗暴蛮横,执法不公,激化矛盾。

三是认真回访。指挥中心对调警处置的有效报警,在调警30分钟后对报警群众进行回访,监督出警单位是否按时、规范出警,在接警后的24小时内对报警人进行第二次回访,调查出警单位的出警、处警情况及办理结果,了解报警人诉求,并做好答复、解释工作;每日警情及时手机群发至局领导及所队部门负责人、县局主页发布,每周汇总,每月对未破刑事案件、未查出治安案件、未调处结案的各类纠纷进行跟踪公示,确保件件警情“有着落”。

四是严格考核。将执法执勤单位落实处警、办案告知制度情况,纳入执法质量考评的重要内容,严格进行月查季考。对处警不规范的,由督察部门现场督察,依规处理;对接警不及时、调警不当、出警迟缓、处警不力,无现场处警音视频全程记录,或报告不及时、不周全、贻误战机、诱发事端、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单位和民警,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在全局通报批评,并依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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