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全面完成民警警衔津贴调整补发工作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7日 来源:紫阳县公安局 【字体:

 

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人民警察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精神,紫阳县公安局党委充分认识到全面兑现落实新警衔津贴标准对于凝聚警心、激励队伍的重大意义,为迅速贯彻落实民警警衔津贴调整政策,调动民警工作积极性,周斌局长多次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与县主管部门领导沟通协调,争取理解支持,加快落实。

政工室积极做好警衔津贴调整审批的前期资料准备工作,填写民警个人《警衔津贴变动审批表》、《人民警察警衔津贴变动审核名册》等,确保万无一失,顺利通过审核。经过一个多月的积极努力,全局5月底完成了民警警衔调标申报和审批工作,共202名民警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新警衔标准并补发警衔津贴,为22名首授警衔民警补发并调整警衔津贴标准。  

与此同时,警务保障室主动与财政部门联系沟通,协调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了警衔津贴调整政策迅速落地。2016年6月,县局为224名民警补发17个月(自2015年1月至2016年5月)的警衔津贴,自6月起新警衔津贴标准随工资发放。截止目前,全局补发警衔津贴总额共计2606284元,警衔津贴调整及补发工作已经全面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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