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以深化公安改革(省市公安机关部署的十项重点工作之一)为指引,从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优化警力资源配置、建立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惠警保障政策等四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有力的推动了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是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按照公安部《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控制增量,清理存量,制定符合该局实际的警务辅助人员录用、管理、考核办法,明确文职、工勤人员、公益性岗位人员、临聘人员、交通协管员岗位职责,提高警务辅助人员工资收入水平,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了《警务辅助人员参照人民警察分级管理报告》,规范76名工勤人员、7名过渡公务员、31名文职人员、6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工作,统一了全局100余名临聘人员分类规范管理工作。
二是内部挖潜优化警力资源配置。按照“精简、统一、高效”的原则,计划聘用30名反恐处突队伍,规范内设机构编制改革,服务于“2833”警务实战改革,科学规范公安机关机构设置,做好编制内挖潜工作,积极稳妥探索实施编制动态调整,警力资源优化整合配置,有效推动“大部制”建设。《陕西省公安机关政治工作简报》第二期以“用警务机制创新发挥有限警力的最大效能”为题全省交流该局警种大部制建设经验。
三是建立人民警察分类管理制度。依托公安部关于执法勤务警员职务序列和警务技术职务序列的改革政策,最大限度争取县委、县政府的支持,参照制定该局分类管理实施意见,明确职务序列,建立符合职业特点和局情实际的职务职级晋升、考核评价和交流提拔,对5名科级干部、13名中层副职进行了调整和岗位交流。
四是全面依规落实惠警保障政策。紧跟公安部关于职业保障制度的改革步伐,吃透精神,做好政策对接、抓好惠警跟进。落实乡镇补贴139人月增资320元;调整150名民警警衔标准月增资800元,一次性补发增资201万元;调整4名因工伤残人员伤残补助标准4人月增资180元。为民警杨兵获大病补助1万元;为因病去世退休民警家属一次性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上报3人15万元;发放因公牺牲民警家属慰问金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