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五化”举措强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8日 来源:岚皋县公安局 【字体:

 

今年以来,岚皋县公安局队伍建设从“常态化、规范化、实战化、标准化、动态化”着手,逐步推进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培训、内务管理、执法勤务、监督管理正规化建设,一年来,队伍管理有序,有力推动了全局工作发展。

思想工作常态化。一是专题思想教育常态化。以“两学一做”为抓手,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组织民警学习先进典型事迹,发掘培育新典型,让队伍始终保持正能量。二是队伍状况分析常态化。局领导经常深入分管部门和派出所,走访乡镇干部、群众,与民警交心交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民警思想动态分析会,由部门教导员或所队长对本部门民警近期思想动态和日常表现逐一点评,动态分析情况报局政工室;政工室综合各方面情况,深入分析队伍整体动态和发展趋势,形成书面材料,为局党委决策服务;政工干部坚持常年走访民警,通报工作情况,了解民警8小时以外的活动情况和家庭生活情况。三是交心谈心常态化。完善《县公安局谈心谈话制度》、《谈话诫勉制度》,坚持“十必谈”,即在干部考察考核后、职务发生变动时、受到组织处分诫勉时、领导班子内部出现不团结苗头时、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时、民警对中层骨干有反映时、人民群众对民警各方面有反映时、民警岗位调整时、作为建党考察对象和需吸收预备党员时、民警之间有不团结时等情况下,由局党委成员、政工室和中层干部与当事人谈话,做好谈心记录,谈心时以理服人,谈心后以事实说话,及时解除民警思想包袱。四是帮助教育常态化。对重点人员、重点问题、重点部门,分别由教(指)导员、政工纪检、局党委成员进行跟踪帮教,定期进行诫勉谈话,帮助分析原因,促进思想转化。

内务管理规范化。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在内务管理上用制度来约束、规范民警行为。一是进一步完善我局《队伍管理办法》、《接处警规范》、《窗口民警行为规范》等一系列内务管理制度,细化了警容风纪、日常管理、值班备勤、接待群众、办公秩序和内务设置等方面的内容。要求民警做到着装规范,警容严整,精神饱满,举止端庄。二是坚持例会制度。每周一各部门组织本部门民警召开工作例会,总结上星期工作,部署本周工作。利用夜校组织民警学习业务知识、政治理论和上级文件精神。三是坚持养成教育。政工督察联合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检查,促进民警养成良好的日常生活工作习惯。

教育培训实战化教育培训切实做到“五个贴近”,全面落实“三个必训”制度。一是贴近实战。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开展法律法规、执法办案、体能达标、查缉战术等集中培训。二是贴近执法。邀请专家教授对法律法规进行授课。同时法制、刑侦、治安、交警等部门结合日常工作和具体案例进行剖析讲解,以会代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一案一议,遇有疑难案件或特殊案件,集体讨论,深入研究,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贴近形势。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讲活动,提高民警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四是贴近队伍实际。针对许多民警身体素质较差,没有时间锻炼的现状,倡导并组织开展集中晨练。坚持经常性开展体能达标测试和文体竞赛活动,强健民警体魄。五是贴近时代。适应新时代新要求,加强对新媒体宣传、舆情导控、视频侦查、网络应用、信息化破案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业务工作标准化。一是规范目标考核。构建更为科学合理,能客观体现工作效能与工作实绩的绩效考核体系。细化完善《县公安局绩效考核办法》、《县公安局执法质量考核办法》,实行工作量化考核,做到月考、季考、年终考有机结合。二是规范执法工作。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为核心,以增强民警执法素质为重点,以强化执法监督为保障,以执法责任制落实和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不断优化执法工作,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执法责任体系。在认真贯彻执行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派出所执法办案程序规范》、《刑事强制措施工作规范》等有关规范基础上,局长和各科所队负责人签订《执法责任书》,对发生执法过错的,严格按照《错案责任追究制度》,除严肃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外,间接责任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三是规范窗口接待。深化《五十四条便民利民措施》,按照简便、高效原则,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实行着装挂牌上岗,设立固定的便民坐椅,规范文明接待用语,限定办事时限,为群众创造了人性化的办事环境。规范服务用语,切实端正民警的执法思想,提高业务素质,堵塞执法漏洞。

监督管理动态化。做到日常监督关口前移,在动态监督中提升预防民警违法违纪的能力。一是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的执法质量监督。由局法制室和督察大队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办案情况,调取案卷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法过错问题,以《督察通报》形式通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二是不断强化外部监督力度。进一步完善特约监督员制度,定期召开执法监督员座谈会,向监督员汇报执法情况,听取监督员意见建议,并随时接受群众投诉举报。三是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实行内部监督联动。从督察部门单独监督转为政工、纪委、监察、法制、后勤、治安等多警种联合行动,针对不同领域,动态开展联合检查,杜绝预防队伍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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