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3+1”模式推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8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为贯彻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着力解决少数单位存在两个责任落实中责任意识不强,职责内容不清,履职方式单一等问题,旬阳局紧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职纪实制度、“四个责任清单”、“ 六种表册”记录和检查考核机制的“3+1”模式,构建搭建科学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保障和延伸两个责任落实链条,从根本上防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虚化空转问题。

一、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创新推行3+1”模式主体责任履职纪实制度包括纪实对象、纪实内容、纪实方法及检查考核等内容。明确局党委及班子成员的纪实主体,规定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委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四个亲自”情况和班子成员在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情况的工作内容,建立主体责任工作台账、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报告制度,夯实季度检查、随机抽查、半年检查、年度考核的检查考核制度。“四个责任清单”分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成员和各部门警种负责人四个层次,以职责法定为原则,以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要求为依据,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成员和各部门警种负责人职责进行认真梳理,明确职责范围和具体工作事项,将不同的责任主体划定设置不同的责任内容,责任清单明晰了责任内涵、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为局党委、纪检机关和各级领导干部履行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这项重要责任提供了依据和指导。“六种表册”为“组织领导”,记录党委(支部)对党风廉政建设总体研究部署、措施落实等内容;“学习教育”,记录党委(支部)开展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心得体会交流等内容;“以上率下”,记录党委书记、部门负责人及各级班子成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制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四风”、转作风、强担当、提效能各项工作等内容;“亲力亲为”,记录相关责任人履行领导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等内容;“教育提醒”,记录相关责任人抓教育管理,开展教育提醒落实常咬耳扯袖相关工作情况等内容;“全力支持”,记录各级相关责任人支持配合局纪委、督察部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等内容。

二、对照清单履职纪实。印发《旬阳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清单》,从严格管理干部、强化宣传教育等方面,建立县局党委主体责任内容45条,第一责任人责任内容45条,班子成员46条共性责任及16条个性责任。实现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落实全覆盖。主体责任清单涵盖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内容,与履职纪实制度配套使用,如实记录责任清单落实情况,实行履职纪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同时,为延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链条,促进单位教导员归位履职,督促监督党委班子成员及单位主要分责任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教导员收集填写记录“六种表册”的主体责任,按月及时上报工作情况,并纳入局纪委对所队室目标责任考核党风廉政建设月考核之中,并实行季度实地检查,全局排名通报。

三、压实责任严格考核。制订了《旬阳县公安局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检查考核办法》,明确了部门及纪检监察机关推进党员干部提醒教育常态化的具体职责任务,加强检查考核,局纪委政工部门对《检查考核办法》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传导从严管党治党压力;局纪检监察室综合掌握“3+1”模式的落实及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运用不规范、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并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制考评。严格执行旬阳县“两个责任”问责暂行办法,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推进党员干部提醒教育工作不重视、部落实或落实不力的严格实施问责。

3+1”模式运行以来,有效解决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不清、内容空洞、要求不实、抓手不强等问题,一方面,从局党委及班子成员到部门单位领导都能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业务工作与队伍管理教育两手抓,两促进。另方面,充分调动教导员主观能动性,督促、提醒、记录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责任人自觉履职、及时跟进管理,促使咬耳扯袖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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