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市对县区公安考核工作新形势、新要求,以及兄弟单位奋力夺优的激励竞争和自身“积弱之势”尚未彻底改变的双重压力,今年以来,高新分局高度重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明确目标,夯实任务,坚持发展与探索并行,不断转变观念,创新举措,为实现追赶超越争先进位总目标制定“六条措施”。
一是多夯责,压担子。将市局印发的《2016年度全市县级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中29大类1030分,纵向分解下达至各警种部门,做到指标任务“全覆盖、双落实”。结合实际,对考核指标实行项目化管理机制,制定了《全区公安机关市考指标任务和责任分解一览表》,进一步明确包抓领导、责任部门、配合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形成每项指标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的“网格化”抓落实责任机制,对于落实中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诿扯皮、慵懒无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
二是多研判,抓进度。实行考核指标动态管理,一月一考核、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实时监控研判。包抓各考核指标领导定期询问责任部门工作推进情况,纵向比发展、比速度、比创新,横向比进位、比亮点、比成效。主要领导每月至少会商一次指标计划和完成任务,找差距、求突破。分局“考核办”建立各项考核指标进度台账,从时间节点、往年同期进度和在全市排名位次等方面,每月跟踪监控研判进度,确保优势指标争位次多超额、中间指标争先进提增量、劣势指标争先进多赶超、共性指标创特色出亮点、创新工作争表彰多加分。
三是多检查,勤督办。建立了目标责任考核督查督办制度,采取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明察暗访与一线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平时检查。实行目标责任考核预警督办制度,对有欠账指标的部门及时发出预警督办通知,指明存在问题、整改要求、整改时限等内容,同时,包抓领导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以“硬措施”促进任务“硬落实”,确保滞后指标尽快转化跟进。依据分局制定了《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相关内容,对在全市考核排名前三位的部门、警种负责人及本部门警种给予表彰奖励,并优先推荐上级机关表彰奖励;连续两年以上在全市排名靠前三的,给予重用和优先提拔使用;部门警种在全市考核倒数第一的,主要负责人要在全局大会上做剖析检查,连续两年在全市考核倒数第一或末位的要责令辞职或予以调整、免职;在全市考核连续两年倒数末位的要酌情予以调整、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
四是多加分,求突破。紧紧抓住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分环节,及时掌握考核指标加分办法新变化、新动向,了解兄弟县分局可能加分的情况,瞄准先进行列位次,集中精力实施赶超,争取加分指标多超额,力争超额完成任务加分实现新突破。下大力气在禁毒、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环境保障、打击“五霸”、群防群治、矛盾纠纷化解、公安宣传等方面工作加大加分培育和争取力度,打造高新特色和亮点工程。对部门在市局月考和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中有加分情况的,分局视其情况实行双倍加分和单项表彰,对造成减分的,政工监督室依据分局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五是多宣传,重沟通。各警种部门围绕工作落实中所取的成效,进一步总结提炼工作方法,注重挖掘特色亮点,结合自身工作特点,分别制作《高新公安亮点工作宣传册》,做到“一部一品”,确保各级检查组来局检查时,各部门都能端上“硬菜”,让检查组有听的、又看的。同时,积极协调中省市主流媒体,定期召开座谈会、联谊会,建立外宣协作长效机制,扩大高新公安影响,弘扬正能量,树立新形象。要彻底改变沟通不畅的问题,各包抓领导亲自到市局对口部门请教学习,汇报目标任务完成及下一步工作部署情况,分别邀请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来局检查指导工作,坚持常见面多联系,增进上级对分局的认可度。
六是多奖惩,建机制。坚持以严格的奖优罚劣制度做保障,倒逼压力、考出动力。对于部门或民警在全市目标责任考核中为全局争先进位做出重要贡献的,分局优先予以表彰奖励,并将其作为年终省市表彰优先推荐重要依据,特别突出的,公务员年度考核时直接评优,符合干部任用条件和政策的优先提拔重用。对因承担的考核得分排名全市末位且造成减分的,将取消该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评先选优资格,公务员考核直至评为称职或基本称职等次。牢固树立全区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一盘棋”思想,形成“统一指挥、部门协作、整体配合、督查落实、信息共享”的考核联动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一次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推进会,每季度到市局各对口业务部门衔接一次考核事宜,紧盯任务落实进度,会商推进措施,统筹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