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3月28日全省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 积极构建大情报格局,努力实现“四个全面提升”(基础信息种类和数量的全面提升;基础信息质量的全面提升;全警信息共享应用水平的全面提升;社会信息利用水平的全面提升),根据《全省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总体方案》要求,安康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信息采集专项行动。
一、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到位。3月28日,全省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召开后,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同志立即召集在家局党委委员、相关警种负责人召开专题研究讨论会,对省厅提出的工作要求进行细化部署,并对我市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全体民警要充分认识信息采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投入专项行动;二是加强领导。市局要成立全市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各县、分局、局属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抓好各项工作;三是细化任务。要将任务细化到每个单位,每名民警,细化到每天和每周必须完成的量;四是强化考评。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作为目标考核、民警考评的重要内容,并进行排名通报。
二、加强组织,工作措施到位。3月29日,市局专门召开党委会,再次研究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具体措施。会上,一是研究通过方案。为了明确目标任务,市局按照《省厅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了《安康市公安局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信息采集专项行动考评细则》,并在党委会上研究讨论通过;二是成立领导小组。成立了以杨尚伟局长为组长,其他局党委委员为副组长,各县分局局长、业务警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三是实行联络员每周例会制度。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员,承担质量把关、指导培训、评比考核、督促检查等工作,每周召开一次会议;四是强化宣传推动。在市局主页开辟了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专栏,刊发工作简报,对简报采用情况纳入专项行动考评内容。
三、完善机制,工作落实到位。一是建立常态化信息采集机制。市局各业务警种针对基层民警岗位职责,落实信息采集工作任务,建立日常工作与采集信息同步运行制度,确保相关信息必采必录、尽采尽录。二是建立信息采集实名登记机制。各县分局制订并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实名登记制度,确保专项行动责任到人。三是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倒查机制。一旦发现数据质量问题将立即整改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严格考核,奖惩措施到位。为确保采集信息的质与量,市局制定了严格的考评奖惩措施。把信息采集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并实行通报制度;对专项行动综合排名前三的单位部门,予以嘉奖;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推广的,对单位部门领导予以表彰奖励;对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民警,予以嘉奖,并报上级表彰,够立功的,报上级公安机关立功;对综合排名后三位又未完成基本任务数的单位部门领导,告诫一次,并在今后的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中由分管领导督战攻坚,限期改正;专项行动期间凡发现信息采集弄虚作假的,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