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禁毒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11月11日,省委、省政府在省政府9号楼3楼会议室,召开全省禁毒工作会议,会议观看了国家禁毒办为中央常委会汇报时制作的全国毒情形势的视频短片,总结了去年以来全省禁毒工作情况,分析研判全省面临的毒情形势,对下一阶段禁毒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会议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禁毒委主任江泽林主持;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安东出席会议并讲话;省长助理、省禁毒委副主任、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禁毒工作的批示、全国禁毒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赵正永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的讲话精神;省禁毒委副主任兼禁毒办主任、省公安厅副厅长马中林作全省禁毒工作报告。省禁毒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成员单位联络员;各市、杨凌示范区禁毒委员会主任、禁毒办主任;各市、杨凌示范区公安局局长、禁毒支队长;省公安厅相关部门、警种的主要负责同志;省禁毒办全体人员共160余人参加了会议。副市长鲁琦同志,带领市政府党组成员、市禁毒委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杨尚伟同志及我市禁毒办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安东江泽林同志的讲话中

    安东书记在讲话中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禁毒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省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的指示和省委的安排部署,充分认识禁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措施,持之以恒地抓好禁毒工作,不断提升禁毒工作水平,努力开创我省禁毒工作的新局面;二是依法严打整治,最大限度减少毒品来源。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严打方针不动摇,以“零容忍”、“零懈怠”的态度,坚持出重拳、下重手,下大力气破大案、打团伙、捣窝点。对零星涉毒犯罪也要紧抓不放,让涉毒犯罪活动和犯罪分子无处藏身。要高度关注本地毒情发展变化,认真研究新时期毒品犯罪规律,调整工作部署,创新打击方法,因地制宜、有的放矢地组织开展打击整治行动;三是强化禁毒宣传,最大限度减少吸毒人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禁毒宣传教育纳入整体工作规划,广泛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运用新兴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推进禁毒宣传教育经常化、社会化。增强禁毒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禁毒志愿者队伍的培育和支持力度。严格考核,使禁毒宣传产生显著效果;四是坚持综合施策搞好戒毒,最大限度减少复吸人员。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努力提高吸毒人员管控率,最大限度发现社会面隐性吸毒人员,最大限度把吸毒人员纳入强制隔离戒毒、社区戒毒、场所康复等管控环节;加快推进禁毒戒毒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戒毒场所安全规范管理,进一步挖潜增容;要鼓励社会力量创办“阳光企业”、社区工厂,加快集中就业安置基地建设,给吸毒人员以更多的关爱,帮助他们回归正常生活,最大限度减少复吸人员;五是加强组织领导,着力健全社会化禁毒治理体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禁毒工作格局,层层落实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强化保障措施,抓好禁毒队伍建设,确保关键时候拉得出、打得赢。

    江泽林副省长在会议结束时强调一是要做好传达学习,切实做到统一思想。要及时将这次会议精神向本地党委、政府和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专门汇报,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各级党委、政府、禁毒委和全体禁毒工作人员,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正在开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上来;二是要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做到重点突破。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会议的安排部署,尤其是要紧紧围绕制约本地、本部门禁毒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研究出台落实会议的有效措施,有针对性的在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禁毒保障、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重点突破,努力强化禁毒基层基础工作,努力提升禁毒工作水平;三是要理清职责分工,夯实禁毒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的新局面。特别是要按照中央六号文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要求,找准本地、本部门推进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主动担当,乘势而为,全面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禁毒工作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