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专刊二)我局“五个必须到位”强化信息采集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3日 来源:安康市公安局 【字体:

 

为贯彻落实全省公安局长会议和全省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动员会议精神,确保完成好省公安厅也是市局党委确定的2014年十项重点工作任务之一,全面推进公安基础信息采集,提升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水平。416,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杨尚伟主持召开局党委会,专题研究《全市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听取各警种、各部门意见、建议;421,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分管副局长屈夏眉再次主持召开部门协调会,就《全市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全市公安机关2014年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任务分解表》,听取各警种、各部门意见、建议,协调落实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任务。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以“五个必须到位”,坚决落实好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全力推进全市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全面提升全市公安基层基础工作信息化水平。

一是安排部署必须到位。开展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推进基础工作信息化,是提升公安核心战斗力的必由之路,是省公安厅也是市局党委确定今年要抓的10 项重点工作之一。因此,要求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务必要把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抽调精干力量,精心组织实施,形成领导重视、警种联动、全警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是责任落实必须到位。要求全市机关务必要按照市局实施方案要求,做好牵头和负责的工作。市局各警种、各部门在做好全市范围内本警种、本部门信息采集工作的组织协调、牵头采集、整理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的同时,要负责与有业务联系的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司、民间团体等进行协调联系,尽一切可能将市级范围内的所有社会信息全部采集,并协助推动各县分局开展各类社会信息采集工作。各县分局负责组织开展本县区范围内的各类信息采集工作,在按照市局实施方案及各警种、各部门子方案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全面展开本县区范围内的所有社会信息的采集工作,积极争取县区党委政府的支持,主动与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司、民间团体等进行协调,尽一切可能将本县区范围内的所有社会信息全部采集。市县分局警务保障部门负责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所需的经费保障、装备等工作;市局指挥中心信通科负责公安基础信息汇集、传输、整合、存储、共享、质量监测、统计及相关信息系统维护及技术支持、指导工作。

三是任务要求必须到位。明确了本次信息采集专项行动的两大类主要任务,即公安业务信息采集和社会公共信息采集。公安业务信息采集方面,凡开展公安业务工作中涉及到的“人、事、地、物、组织、时间”等要素的静态化和动态化信息,必须能采必采并全部入库。社会公共信息采集方面,凡能为公安工作提供有价值线索的社会各类公共行业信息数据必须应采尽采、能采尽采。

四是考评考核必须到位。市局已在公安网主页开辟“全市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 专栏,采取月通报、季排名、半年、年终评比的方式,对市局各警种、各部门各县分局进行考核排名通报,年终以各类通报排名为依据进行评比。公安基础信息和社会信息采集均由市局各相关警种、部门分头制定并下发本警种、本部门信息采集工作子方案,每月检查并通报本警种信息采集和应用工作进展情况,并向全市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全市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专栏”发布各县分局、市局各警种、各部门信息采集情况,每季度按照《安康市公安机关信息采集专项行动考核方案》进行评分、全市排名,并发季通报,专项行动结束后进行总评。

五是督导检查必须到位。明确了市局各警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各县分局局长是本次专项行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把此项工作放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体现在成效上。各警种、各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数据质量情况进行检査、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要坚持数量质量并重,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确保数据鲜活、准确。对原有错误信息、重复信息、项目不全信息、过时信息等信息要及时清理,做到能采必采、应采必采,确保信息准确、鲜活。警种、部门间还要及时沟通协调,防止重复采集、重复录入、多头报送,最大限度减轻一线民警负担。市县分局警务督察部门要作为专项督察内容,不间断的开展明查暗访力度、频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严格月通报、季排名、半年、年终检查考核制度,不断增强民警参与信息采集专项行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此外,还要求全市公安机关一定要严格遵守安全保密各项规定,确保不侵害公民隐私,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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