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要求,紧紧围绕“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的目标,狠抓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推动公安信息资源数量和质量得到明显提升。结合白河工作实际,为进一步推动工作开展,2014年4月29日,召开所队室负责人会议,对全县公安基础信息采集工作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政委戴建秦就深入开展信息采集专项行动进行了强调:一是工作差距很明显。近年来全县公安机关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当前公安工作的实战需求相比,与先进兄弟县区公安机关相比,工作差距还比较明显。信息采集意识淡薄,民警采集信息没有形成随采随录、即采即录的良好习惯,还存在不会采集、不会录入的情况。信息采集程序繁琐,存在重复录入、多头录入的现象,挫伤了民警采录信息的积极性。二是目标任务要明确。各警种、各部门要强化措施,扎实工作,确保这次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各警种、部门针对业务工作和辖区人口实际,科学量化指标,逐级分解落实,做到应采尽采。按照《全县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分配表的内容,逐项细化到责任民警,确保各项指标任务落实到位。提升数据质量,采集的信息要及时、准确、鲜活,特别是人员身份证信息是提升数据质量的重要依据。三是工作机制需健全。各警种、各部门要坚持边采集、边总结、边探索,努力建立形成一整套信息采集工作机制。要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科学合理的分工负责落实机制。指挥中心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主动谋划、积极推进、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采集;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形成工作制度,确保做好各警种业务范围内的基础数据采集和上传工作。四是组织领导再加强。各警种、各部门要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各部门“一把手”要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的信息采集工作,研究解决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要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的支持,协调解决公安机关共享社会信息中存在的问题。局指挥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要定期督导检查,此项工作纳入2014年目标责任管理考核中。
会上,指挥中心主任张学文宣读了《全县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就信息采集具体工作开展相关事宜做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