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14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石泉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省委“三项机制”的贯彻落实,结合局情实际,以全警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为主线,全面激发全县公安民警干事创业激情,创造出良好的干部工作导向,着力推动了队伍正规化建设。

一、深入学习,把握“三项机制”的核心要义。一是班子集体学习。自省委出台“三项机制”以来,该局党委一班人以中心学习组形式、党委扩大会议形式集体学习省委“三项机制”,局长及党委班子其他成员逐个谈对省委“三项机制”的学习心得,并下发通知号召全县公安机关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三项机制”。二是所队集中学习。各所队室利用周一例会、周五组织生活会形式将“三项机制”的内容贯穿所队集中学习和民警自学的主要内容,要求全体民警掌握“三项机制”的具体内容和核心要义,提升知晓率和熟悉率。三是支部谈论学习。各党支部把“三项机制”的学习教育贯彻落实到党支部组织生活学习中,各党支部书记、政工干部带头宣讲“三项机制”的主要精神,党员民警带头以党课形式讲解“三项机制”,旗帜鲜明地为公安警务实战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为敢闯敢干的人“开绿灯、兜住底”,解除后顾之忧。

二、贯彻落实,助推“三项机制”的高效落地。一是制定县局“三项机制”。出台了《石泉县公安局民警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办法(试行)》文件讨论送审稿,将近年来县局表彰奖励、警务改革创新容错纠错、干部抽调轮训工作中系列好的经验做法融入办法制定中,相关制度正在进一步完善和修改之中,县局“三项机制”的建立制定必将充分调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解决“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老大难实际问题。二是落实县局“三项机制”。全局22个所队室、20个党支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县局“三项机制”,全面探讨队伍建设和事业发展、干部问题中瓶颈,用机制保障打破体制壁垒,体制不变、机制先行,以改革创新的着眼点推动公安工作的赶超发展动力。在鼓励激励方面,以“月通报、季考核、年终总评”的考核考评机制、年度目标责任综合考核、重点业务工作考评、阶段性专项行动、年度公务员考核为主要依据;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为基本依据,综合运用各项内部考核评价体系,根据维稳综治、业务考核、信访追责、执法追责、党的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工作不力的责任认定结果进行调整。三是完善县局“三项机制”。该局“三项机制”的出台和运用,正处在讨论征求意见阶段,机制的建立是要经过实践检验不断完善和充实修正的过程,县局党委充分调动广大民警的积极性、参与性,打开民警的话语权、决议权,形成全警共识,边实践、边完善,边修正、变落实,逐步将县局“三项机制”最大限度地靠机制来约束民警、保护民警、调动民警。

三、实际运用,推动“三项机制”的全面开花。一是兑现鼓励激励机制。在鼓励激励方面,重点强化激励机制,树立良好导向,着力解决“干和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等问题,真正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奔头。该局党委结合《全国公安机关表彰奖励条例》规定,开展“每月一星”评定活动,“队伍正规化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创评活动等,加大对年度三等功立功奖项的申报,加大对单项业务工作先进个人、优秀民警和文职辅警的表彰奖励力度,年受奖集体和个人大幅增多,极大地调动了不同层面的民警工作荣誉感和积极性。二是兑现容错纠错机制。在容错纠错方面,重点细化容错情形,规范认定程序,明确免责措施,健全纠错保护机制,旗帜鲜明地为改革创新者撑腰鼓劲,为敢闯敢干的人“开绿灯、兜住底”,解除后顾之忧。三是兑现能上能下机制。在能上能下方面,重点是坚持了用制度管人,把规则定在前面,保持制度刚性,营造能上能下的良好氛围,让上的民警更有热情、下的干部心服口服,最大限度地靠机制来约束民警、保护民警、调动民警。重点建立健全了不适应公安事业发展新常态,履职不力、工作平庸,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调整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尽其才,畅通干部的流通渠道,为民警队伍增添动力、注入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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