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泉县公安局以“三级循考”为抓手,不断强化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形成了“以重点工作为核心、以通报考核为基础、以点评推进为支撑、以督导检查为抓手”的考核机制,提高了目标责任考核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该局党委高度重视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年初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抽调政工、纪检相关人员,成立“精考办”,负责组织全局目标责任考核工作。同时,提出“做精石泉品牌、巩固全市一流、保持全省先进、争创全国优秀”工作目标,结合市局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四项建设”及“十项重点工作”等重点工作任务,层层签订了《2016年全县公安机关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暨“爱民杯”竞赛活动责任书》,要求全局民警以积极的态度,务实的作风抓好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各项工作。
二是积极探索,完善考核办法。为了增强考核工作有效性和透明度,我局将考核工作重点由“考结果”变为“过程与结果并重”,不断加大日常考核力度,优化考核成绩计算方式。通过每月通报、按季考核,使考核工作的节奏性与各项工作的阶段性有机结合;通过年底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再次进行整体性综合评定,及时弥补平时考核工作误差,形成了平时纵向阶段考核和年终横向整体考核的双向发力,极大地增强了考核牵引工作力度。全年各警种、部门共发布月通报120期。
三是把握标准,突出考核重点。年初,对照市局下达的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任务,以高于市局考核要求的标准,本着“考实、考精、考重点”的原则,研究制定了《石泉县公安局2016年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使各项公安工作任务明晰化、指标化、具体化,有效保障了市局各项考核指标不折不扣地落实。在制定考核指标时,突出市局十项重点工作、“四项建设”、公安改革、“七项公开承诺”等重点工作,并预留一定分值作为专项工作或专项活动的考核分值,突出重点工作的导向作用,形成了强大考核推动力。
四是盯住进度,全程考核跟进。要求局机关各警种、部门按照“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原则,每月8日前对各派出所日常业务完成情况、重点工作和阶段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考核打分排名并及时公布成绩,同时详细通报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方向;每季度进行汇总,集中进行分析点评,由季度考评优胜单位介绍工作经验,落后单位主要负责人在会上说明原因,并形成材料通报全局。同时强化日常督导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今年以来,共组织召开目标责任考核专题部门会议2次,点评会议3次,半年实地督导检查1次,年终实地考核验收1次。
(五)创新机制,形成工作常态。持续深入“三级循考”机制,坚持“四项建设”分级量化考核和业务工作目标任务考核两手抓。在固化“目标导向引领、责任捆绑压力、联系包挂助推、考核奖惩杠杆”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分级定量推进‘四项建设’考核标准” ,全面实施“-A级、A级、NA级”三级动态循环考核,达到100分为A级,每提升100分,上升一个A级,部门警种按季自主申报,全年组织对各部门“四项建设”考核验收2次,下发工作通报8期。
(六)奖优罚劣,强化结果应用。把考核结果与民警评先选优、职级晋升、后备干部推荐等挂钩。上报的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市级先进所队及个人,全部从年度考核排名前列的所队中产生。对岗位工作考核不达标的民警进行离岗培训,对连续两个季度考核成绩靠后的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以此激发竞赛活力,使人人有担子。全年对考核排名后进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2人。该局目标责任考核机制不断全面完善、有力保障了竞赛活动的科学推进,促进了各项公安业务工作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