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阴:“五项举措”深入推进公安信息采集工作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16日 来源:汉阴县公安局 【字体:

 

为强力推进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深入扎实开展,汉阴县公安局以实现“基础工作信息化、信息工作实战化、资源配置合理化、指挥决策科学化”为目标,采取“五项举措”,落实公安信息采集工作任务,为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提供基础信息支撑。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思想认识。为进一步做好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政委陈宏恩任副组长,其他局党委成员任责任副组长,各所、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安信息采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副局长谢传坤兼办公室主任,指挥中心、刑侦、治安、国保、纪检督察部门负责人任副主任,并抽调相关警种部门民警负责日常具体办公。4月上旬,该局召开了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安排部署会,下发《2014年全县公安机关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59日,该局又召开信息采集专项行动推进会,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再安排、再落实、再强化,以确保信息采集专项行动富有成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严格规范管理。该局统一建立信息综合平台,各警种部门将采集的信息录入各业务信息系统,同时统一上报指挥中心,录入综合信息警务平台,打造“分别采集、全警共享”的新格局。坚持边采集、边总结、边探索,进一步健全“采集即录入、录入即核查”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采集,谁采集、谁负责”的原则,对未按照要求采集信息的单位和民警,进行跟踪倒查责任,确保信息质量、数量。公安信息采集涉及民众个人信息,要求严格管理信息采集、录入、流转、应用等各环节,遵守安全保密规定,确保不侵害公民隐私,确保不发生失泄密事件。

三、科学量化考核,落实奖惩制度。将信息采集纳入到各所队室及民警月考核范畴,将任务指标逐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各警种和派出所及民警,规定业务信息完成应采尽采任务外,对社会信息进行采集任务,下达为刑侦、治安、交警、国保、看守所按照每月人均300条以上考核上报,派出所按照每月人均500条以上考核上报,实行定期通报、评比制度,推行派出所与各警种、各部门捆绑考核,倒逼各警种、各部门督促指导派出所工作对案件侦破提供有效线索或证据,对犯罪嫌疑人抓捕提供直接帮助的优质信息,信息采集民警与办案民警同功同奖;对重要案(事)件涉案人员轨迹信息漏采漏录,误导侦察办案方向,延误侦破战机的虚假劣质信息,取消信息采集人评奖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创新采集方法,提升工作质效。在日常采集工作中,采取“一人一圈一面”法,通过采集个人信息,延伸到采集个人生活的社交圈信息,扩大至采集每个人生活中的必需活动面信息,如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水电、商业经营活动等信息数据;采取“自身结合社会”法,既要依靠公安机关自身力量采集,也要整合社会其它部门资源采集,民警在接处警、巡逻防范、化解矛盾、送证上门、户籍服务等工作之际进行信息采集,并注重整合工商、税务、卫生、教育等社会其它部门资源的信息采集;采取“发动群众力量”法,邀请村组干部、治安积极分子参与非涉密部分信息采集工作,信息采集做到先“真实”后“鲜活”;采取“贴条预约采集”法,以发放、张贴通知的形式提前对将要开展采集的区域进行通告,对未能入户的,采取贴条留言和电话、短信预约相结合的方法,与群众预约采集时间,确保信息采集不遗漏;采取“错时休息采集”法,改变“群众上班我上班,群众下班我下班”的工作模式,采取“群众休息,我入户”的办法,充分利用傍晚及双休日、节假日等居民在家休息的时间采集信息;采取“突击检查采集”法,安排民警对辖区易滋生违法犯罪的区域和重要部位、场所,以及暂住人口、出租房屋密集地点进行突击检查,在检查过程中进行信息采集工作。

五、加大督导力度,推进工作落实。成立以政工、指挥中心和纪检督察部门为主的专项督导检查组,重点督促整改采集中存在的不认真、不深入、不细致、应付差事等问题,并以“数质并举、质量第一”为要求,坚持每月对信息采集工作进行排名,纳入月考核奖惩范围,对采集信息数量多、质量好的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加分,对采集数量少、质量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扣分,对于在信息采集工作中弄虚作假、蒙混过关的单位或民警,实行“一票否决”,杜绝错误信息、垃圾信息和应采漏采现象发生。

阅读人列表 已有0人阅读,已被阅读
各县区信息统计 各部门信息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