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建立信息采集长效化机制取得显著成效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14日 来源:镇坪县公安局 【字体:

 

为有效整合社会信息资源,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信息采集工作长效机制,构建社会信息资源整合汇集的活水源头,为公安机关打防管控提供信息支撑。镇坪县公安局高度重视,将信息采集专项行动作为一把手工程,县政府党组成员、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邝吉学亲自上手,积极向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领导汇报,主动赢得县委、县政府的重视和支持。

县上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办主任、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公安、司法、民政、财政、统战、交通、教体、住建、质监、电力、卫生、计生、工商、税务、文旅广电、人社、经贸、水利、邮政、移动、电信、联通、广电网络、农行、信用联社、财保、各镇政府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由县公安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具体负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组织实施,要求各相关单位和部门与县公安机关签订整合社会信息资源工作合作协议,明确专人负责,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构建社会信息资源共享的长效机制。

县委、县政府制定印发了《中共镇坪县委办公室、镇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整合社会信息资源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创新的通知》,对整合社会信息资源推进社会治安管理创新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整合社会信息资源的重要意义。各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中省市驻镇各单位,要从构建和谐社会和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整合社会信息资源重要意义的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支持公安机关做好社会信息资源整合工作二要认真做好社会信息资源的整合工作。在现有法律、法规、政策的框架下,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部门信息资源,消除信息壁垒,开放数据接口,统一数据标准,积极为公安部门无偿提供可以共享的信息资源,实现数据的适时交换。三要严格信息使用管理,切实保障信息安全。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严格的信息使用管理制度,在实现信息共享的同时,切实保证信息安全。四要强化工作督导,确保信息采集数据质量。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树立全县“一盘棋”的思想,全力支持配合公安部门,将符合公安采集条件的社会类信息可给尽给,建立并保持与公安社会信息采集供与采的常态化工作机制,每月积极全面向公安机关提供数据信息,确保数据鲜活准确。公安机关要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协调沟通,建立社会信息供、采协作常态机制,及时全面地采录各项信息。要强化大局意识、协作精神、服务理念,确保工作如期顺利推进。县政府法制督办室将定期不定期地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将予以全县通报。

依托县委、县政府的领导,该局主动作为,相继与毗邻的重庆市巫溪县等县区签订信息数据采集、使用共享协议书3份、与本县相关单位部门签订协议书20余份。

该局举全警之力,克服本县人口少、信息资源总量小等诸多困难,至目前,累计整合上报信息1300余万条,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信息采集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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