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阳: 荣获2016年度全市依法治访工作先进单位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06日 来源:旬阳县公安局 【字体:

 

2016年以来,旬阳县局以“信访法治规范年活动”为抓手,强力推进“四化建设”,坚持推进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不断提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和基层基础工作水平,不断加大依法治访工作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227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6年度全市依法治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一、建立三化机制,压实信访工作责任。一是信访工作责任化。县局建立以局长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全局各职能单位、派出所“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信访形势,协调解决复杂疑难信访事项,形成了信访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连所分线抓,各警种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领导接访制度化。县局建立了信访局接访、重要会议期间接访、日常轮流接访和劝返等工作长效机制。始终坚持每天局值班领导负责接访制,以“人人受到局领导接待,件件得到依法处理”为目标,实实在在为信访群众解决问题,取得了明显效果。2016来,局领导共接待来访群众5067人次。三是包案下访常态化。对重点信访人员,局主要领导主动约谈或下访,坚持亲自调处。对信访量大、信访问题比较突出的派出所,局领导带相关部门下访,开展接访约谈。切实把问题解决在一线,消灭在萌芽状态。2016,局领导共下访约谈群众达1319人次,约访见面率达100%。

二、强化基础建设,打造一流信访窗口。一是严格建设标准。县局严格按照信访接待场所建设标准,共投入30万余元,对信访接待窗口进行了规范化建设,配备了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用品。二是提供优质服务。在接待场所配备饮水设备、电话号码薄以及其他便民服务设施,设立候访区,放置供信访人员休息的座椅、存放物品的电子储物柜、触摸查询一体机等,方便群众进行案件信息查询、信访投诉等,提供优质服务。三是优化人员结构。县局为信访接待场所配备人员3名工作人员,其中安排二名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及责任心强的民警从事接待工作,安排1名年轻人员专门从事信访信息化工作,从而确保信访工作全面推进。

三、创新工作举措,完善信访长效机制。一是坚持“五个一”工作法(一把手负责、一种方案、一套档案、一班人马、一个回访)化解信访案件。针对信访突出地区,局主要领导亲自出马,深入基层,专门研究解决办法,使一些疑难信访案件成功化解。2016年来,局主要领导亲自深入基层解决信访案件6起。二是明确责任,相关人员齐心抓化解。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引发信访问题、谁负责处理信访问题”的原则,为及时化解信访问题加上了“双保险”。三是整合资源,多方接力合力抓化解。县局紧紧依靠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协调法院、检察、信访局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借助各方面力量,形成多方联动、多元化解的合力,为信访难题就地成功解决提供了支持。四是积极引入第三方人员介入化解疑难信访案件。县局在信访接待窗口设置律师咨询窗口,充分利用县局聘请的法律顾问,根据案件情况,定期或不定期的邀请律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到县局信访接待场所或其他公安机关接待群众,参与化解信访案件,成效非常显著。2016年,通过律师参与化解信访案件6起,成效明显。

四、坚持依法治访,规范信访工作秩序。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县局制定下发了《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宣传,共印制张贴通告1000余份、宣传标语30幅、印发信访知识宣传单6000余份。县电视台开辟以案说法、讲理说法栏目,每月公开曝光一个典型案例,达到教育一片的目的,努力把信访引入到法治渠道上来,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二是落实办案责任,坚持依法处置。明确治安部门及辖区派出所是信访案件查处的责任单位,对辖区发生的非正常上访事件,派出所坚持第一时间迅速反应,第一时间到现场有效处置,加强协作配合,及时收集固定证据,突出重点,从快从严打击,保障正常的信访秩序,维护法律的权威。2016年,共办理涉访违法案件12案,行政拘留48人。通过我们认真履职,规范信访秩序,赢得了党委政府的满意和人民群众理解支持。三是落实稳控措施,尽力减少非访。县局将重点信访人员稳控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落实包抓局领导、辖区派出所管控责任,将辖区的重点上访人纳入工作视线,做到情况明、底数清,掌动态、知行踪,管控有效。同时积极帮助解决信访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通过正面教育与依法打击相结合办法,规范其上访行为,教育其依法上访反映问题和解决问题,彻底扭转上访人员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的错误认识。

五、严格考核奖惩,倒逼推进源头治访。一是强化督导检查。成立由纪检、督察、法制、信访有关人员组成的督导检查组,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并通报情况。二是是严格考核奖惩县局把信访工作作为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对组织不力、工作滞后、任务未完成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并在目标责任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对越级赴省、进京上访的实行奖惩挂钩。同时把信访工作作为评先创优,表彰奖励的重要指标,凡涉及发生重大进京上访事件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当年评先创优资格。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凡因自身执法过错导致信访事项发生,或者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违反规定,激化矛盾,造成严重后果的,都要视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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