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汉阴县公安局在县委、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狠抓作风建设,认真履行公安机关职能职责,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汉阴社会治安大局稳定,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汉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对汉阴县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开展年度工作测评的暂行办法》的规定,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县人大代表和县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县人民政府24个工作部门,县人民法院、检察院以及9个中省驻汉单位进行了测评。经2017年3月15日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定,授予公安局等8个单位为汉阴县2016年度“人民满意单位”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