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再次荣获“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7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近日,省公安厅下发了《关于命名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和标兵的决定》,石泉县公安局和该局池河派出所被省厅分别命名为“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全省执法示范科所队”,这是继2014年之后再次获此殊荣,同时该局法制大队民警赖明、李明峰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标兵”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局紧密围绕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积极探索执法管理长效机制,以提升执法主体能力和素质、强化执法监督与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及流程等为中心,用强有力的措施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发展。以执法示范单位创建为契机,大力推行“五化”工作模式,全面规范执法工作。一是实现了“两统一”工作制度化。建立、细化符合执法质量终身责任制和现实管理需求的“两统一”工作制度,严把刑事案件入口、出口环节监督管理;二是实现了受立案改革流程化。重点规范警情、案件、管理的无缝对接,加快推进执法节点的无缝衔接流程建设,强化源头管理,加大跟踪督导、规范受立案工作;三是实现了执法公开常态化。依托“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形成信息公开常态,出台相关规定,规范公开的时限及责任,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四是实现了法制员管理精细化。立足巡驻法制制度,以法制员巡驻工作细则内容为主体,以“日巡查、周小结、月通报”为主要形式,形成实时灵活、精细高效的全覆盖执法管理体系;五是实现了执法队伍专业化。积极培养、选拔优秀人才充实法制队伍,使法制队伍真正成为执法先锋队伍,使法制工作真正迈向专业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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