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建立“十个一”责任清单压实主体责任

发布时间:2017年06月05日 来源:石泉县公安局 【字体: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夯实党政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近期,石泉县公安局印发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十个一”责任清单》,在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政班子成员中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十个一”制度。

一份责任清单。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各级党政班子成员每年年初要根据分管工作调整和上级要求,完善1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报请所在党组织和局党委批准后抓好落实,并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年度考核的依据。

一次安排部署。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及所队室负责人要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委、纪委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每季度安排一次分管范围及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阶段任务,层层夯实责任。

一次督导检查。要求党委班子委员及所队室负责人每半年要对分管联系领域及负责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作风情况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移送处置。

一次汇报点评。要求局党委书记每半年听取一次局党委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党委班子成员每半年听取一次分管部门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对落实情况逐一点评、深入剖析、强力推进。

一次廉政约谈。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对分管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一次廉政约谈,所队室负责人对部门民警每年至少一次廉政约谈,自觉落实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一批问题解决。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及所队室负责人要认真调研并梳理分管联系领域或本部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的风险点及薄弱点,从惩处震慑、教育防范、建章立制方面着手,每年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持续推进源头治理。

一次廉政党课。要求党委班子成员及所队室负责人要认真落讲廉政党课制度,针对队伍中干部作风、廉洁履职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

一次民主生活会。要求局党委要带头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每年至少一次参加并指导分管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及时掌握分管联系单位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以及思想、生活、工作等方面情况,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一次总结报告。要求党委班子成员、所队室负责人要认真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每年至少1次向党组织报告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同时以书面形式报组织备案。

一本纪实手册。实行主体责任清单落实纪实制度,要求局党委班子成员及所队室负责人要把填好1本《纪实手册》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过程和自我提醒方式,如实记载个人履职尽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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