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汉阴县公安局以深化公安改革为契机,立足实际,着眼长远,积极探索纪检监察“统派直管”新模式,将从严治警工作阵地前移至各党支部,变同体监督为异体监督,提高了监督效能,从根本上解决了不想监督、不能监督、不敢监督的困局,让从严监督管理民警成为新常态。
一、强化顶层设计,高站位谋划统派直管改革。为有效整合内部监督资源,层层传导从严治警压力,促进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年初,该局把实施纪检监察员派驻机制纳入全年工作规划进行推动,先后制定了《纪检监察员“统派直管”工作规定》、《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派驻纪检监察员考核办法》等系列制度,明确纪检监察员工作职责,全面夯实监督责任,有效实现了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覆盖、无盲区。同时,由局纪委(纪检监察室)负责纪检监察员的日常管理、指导、联络、监督、培养和考评等工作,纪检监察员定期向县局纪委汇报工作,重要情况和问题及时向县局党委、纪委请示报告。此外,县局每月召开一次纪检监察员例会,收集掌握全县公安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予以改进完善,确保公安队伍风清气正。
二、坚持刀刃向内,高标准打造纪检监察队伍。一是精心选拔。该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明确各单位纪检监察员由1名支部班子成员担任,在全局选调了22名政治坚定、廉洁奉公、勇于担当、作风正派、保密意识强的教导员或副职领导担任纪检监察员,由县局纪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单位党组织“双重领导”,主要业务由县局纪委(纪检监察室)垂直领导,实现了纪检监察力量的统一管理,强化了局纪委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二是强化培训。局纪委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员进行教育培训,并不定期组织纪检监察员参加明察暗访、案件查处、纪检监察、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员的业务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全面开展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注重考核。为确保纪检监察员认真主动履职,该局建立纪检监察员考评管理体系,将纪检监察员和派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等进行捆绑考核,实行月通报、季考评机制,对于季度履职考评不称职,或工作中出现不宜继续担任情形的纪检监察员,及时予以调整或免职。
三、注重统筹结合,高质效履行监督指导职能。一方面,构建廉政建设“高压线”。局纪委赋予纪检监察员监督检查、线索收集、纪律审查等工作职责和职权,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抓好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及时发现、纠正民警在执法执勤和队伍建设方面的问题。同时,县纪委在办案时对派驻纪检监察员统一调度,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涉嫌犯罪的,坚决查处,达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的作用,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的权威性、独立性和威慑力。另一方面,筑牢反腐倡廉“防火墙”。纪检监察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组织本单位民警开展常态性的廉政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使全局民警树立廉洁从警意识,做到防范于未然。同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纪检监察员定期组织警风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召开座谈会,评议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坚持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把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目前,该局根据群众举报或反映线索,实施诫勉谈话5人,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民警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确保了公安队伍的纯洁稳定。